作者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是我所喜欢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欢的。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就舍掉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珍视的,义也是我所珍视的。两样不能兼得,那就舍生而取义。生命固然是我所珍视的,但我心中所珍视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不愿意苟且偷生;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难以接受的事,所以有些祸患我不愿躲避。
如果人们最看重的无非是生命,那么凡是能保住性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最厌恶的无非是死亡,那么凡是能够躲避灾祸的办法,又有什么不去做的呢?然而,现实中确有人明明可以用某种方式活下去,却不愿意去做;也有人明明可以用某种方式躲开祸患,却偏偏不肯。由此可见,人心中所珍视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人心中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不可忍受的事情。这种心并非只有贤德之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不过贤德之人能够不让它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便能活下去,得不到便会饿死。若是吆喝着递给人,路上的行人也不会接受;若是用脚踢着推给人,连乞丐也懒得一顾。然而面对万钟的丰厚俸禄,有人却不去辨别是否合乎礼义便欣然接受了。这万钟厚禄对我究竟有什么好处呢?难道是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的侍奉、还是让相识的穷苦人感激于我?
从前宁可死也不肯接受的,如今却为了宫室的华美去接受了;从前宁可死也不肯接受的,如今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去接受了;从前宁可死也不肯接受的,如今却为了让相识的穷苦人感激自己而去接受了——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失去了自己的本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言行与思想的著作,由孟子及其弟子共同编撰,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与《论语》《大学》《中庸》合称“四书”,在中国文化史上影响深远。
孟子生活于战国中期,彼时诸侯争霸,礼崩乐坏,不少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出卖气节,曲意逢迎,苟且偷安。孟子有感于此,以“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兼得为喻,由浅入深地引出生命与道义之间的取舍,旗帜鲜明地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文章进而指出,这种“义”的意识并非圣贤的专属,而是根植于每个人心中的本性,只因世俗的诱惑与私利的蒙蔽,才让许多人渐渐迷失了方向。
全文分两段,结构清晰。第一段以逻辑推论为主,从正面立论,层层深入;第二段以举例对比为主,从反面批驳,揭示“失其本心”的危害。两段相辅相成,共同构建起本文“义重于生”的思想核心。
孟子的论说风格以气势充沛、逻辑严密著称。他不仅善用比喻启发读者,还常以排比加强语势,读来铿锵有力。本文虽篇幅不长,却集中体现了孟子文章“以理服人、以气动人”的鲜明特点。
“辟”通“避”,意为躲避、回避。“故患有所不辟也”一句,意思是有些祸患是不愿去躲避的。“辟”在古汉语中本有多种用法,此处作回避义,以通假字形式出现,阅读时需留意。
“辩”通“辨”,意为辨别、分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是说面对丰厚的俸禄,不加辨别是否合乎礼义便接受了。此字与“辩”(辩论之辩)形近,须加区分。
“乡”通“向”,意为从前、过去。“乡为身死而不受”,即从前宁可死也不肯接受。这一通假字在文中连用三次,构成排比,语气层层递进,是本文的关键句式之一。
“得”通“德”,意为感激、感恩。“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说所认识的穷苦人因此而感激我。名词“德”在此活用为动词,以通假字形式出现,是理解本句含义的关键。
“钟”,古义指古代一种容量单位,“万钟”形容俸禄极为丰厚。现代汉语中“钟”多指计时工具,与原文含义相去甚远,阅读时切勿以今释古。
“加”,“万钟于我何加焉”中“加”的古义为增益、好处,整句意为“万钟厚禄对我究竟有什么好处”。现代汉语“加”多指增加、添加,语义范围有所不同,需结合语境理解。
“是”,文中多处出现的“是”,古义作指示代词,意为“这、这种”。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意为“不只贤者才有这种心”。现代汉语“是”主要用作判断动词,两者用法有别。
“得”(通“德”),名词活用为动词,意为感激。“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原本“德”是名词,此处活用为动词,表示“对我感恩”的动作。判断名词活用为动词的方法,是看该词在句中是否充当谓语、带有动作意味。
“于”,本文中出现数次,用法各有不同。“所欲有甚于生者”中“于”表比较,意为“比”;“万钟于我何加焉”中“于”表对象,意为“对于”。读文言文时,“于”字的用法须结合前后语境判断,不可一概而论。
“而”,“呼尔而与之”中“而”连接状语与谓语,表修饰关系;“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中“而”表转折,意为“却”。同一个“而”字在不同语境下承担不同的语法功能,是文言虚词中最需要用心辨别的一类。
学习文言文的通假字,切忌死记硬背字形,而要结合句意去理解。碰到读不通的句子,不妨先想一想某个字是否有通假的可能,再代入本字验证,这样才能养成活学活用的阅读习惯。
全文共两段,各有侧重,相辅相成。
第一段以比喻开篇,孟子先用“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引出取舍的话题,再顺势类比“生与义不可得兼”,得出“舍生取义”的结论。这一推论看似简洁,实则暗含严密的逻辑:既然人在两样好东西中会选更好的,那么在生命与道义之间,理应选择更为根本的道义。
随后,孟子转入正面论证。他指出,若人们最在意的只有生命,那什么手段都可以用;若人们最厌恶的只有死亡,那什么事都可以做。但现实中确有人宁死也不愿做某些事,这恰恰证明人心中存在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最后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结,将“义”的根基归于人人皆有的本心,而非少数圣贤的特权。
第二段由抽象转为具体,先举“一箪食、一豆羹”的极端情形,说明人在生死边缘也不愿丧失尊严,以此印证“义”的存在;再以接受“万钟厚禄”为反例,批评那些为了名利而放弃原则的行为。三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为之”的排比句,将这种前后矛盾的行为揭露得淋漓尽致,最终以“此之谓失其本心”点明要旨,振聋发聩。
两段在论证方式上形成互补:第一段以理推理,建立“义重于生”的逻辑框架;第二段以事证理,用生活中的具体事例加以支撑。全文一正一反,既有说理之严,又有举例之实,论证结构十分完整。
《鱼我所欲也》最打动人的,不是它的结论,而是它的推论方式。孟子并未一开口便讲大道理,而是从“鱼与熊掌”这样日常的取舍场景切入,引导读者自然而然地接受“有所舍才能有所得”的逻辑,随后再将这一逻辑推演到生命与道义的层面。这种“以小见大、由浅入深”的论证路径,正是孟子散文最具感染力的地方。
从第一段的论证逻辑来看,孟子采用的是一种“反证”思路。他先假设“若人最在乎的只有生命”,那么任何保命的手段都应该被接受;但现实中确有人宁死不屈,这就说明“只在乎生命”的假设是错的。这一反证不需要援引圣贤语录,也不需要列举历史典故,仅凭人们日常可以观察到的事实,便将“人心中有比生命更重要之物”这一命题站稳了脚跟。
第二段的批判则更具现实力度。孟子用“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厚禄”形成鲜明对比——面对死亡威胁时,人们能守住尊严,拒绝带有侮辱性质的施舍;但面对荣华富贵时,同样的人却忘记了义,心甘情愿地放弃了原则。这种对照,揭示出一个令人深思的事实:人往往不是被苦难压垮的,而是被诱惑腐蚀的。
三个排比句“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为之”层叠而来,语气一次比一次沉重。宫室之美是物质享受,妻妾之奉是家庭私情,所识穷乏者之感激则带有人情温度——孟子将这三类诱惑并列,意在说明无论是哪种原因,只要为此丧失了本心,都是同等的堕落。最后一句“此之谓失其本心”,如同一记重锤,将全文的批判推向顶点,却又留有余地,令读者自行对照反思。
孟子所说的“本心”,并非指某种神秘的天赋,而是人生来便有的羞恶之心,即对不义行为感到羞耻、对伤害他人感到不安的那种内在感受。他认为这是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是道德生活的起点,而非终点。
本文在论证结构上极为严密,堪称先秦议论文的典范。第一段先立正论,第二段再以实例补充,两段之间形成“理论与事实”的互证关系。孟子的论证从不依赖权威,而是从人们共同认可的常识出发,步步推进,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认同他的结论。这种“从读者立场出发”的说理方式,至今仍是说服性写作的重要方法。
在语言运用上,本文大量使用对举、排比与反问,使文章气势充沛、节奏鲜明。“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是对举;“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三组是排比;“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反问。这些修辞手法并非装饰,而是论证的组成部分,对举凸显两难处境,排比积累批判力度,反问引发读者自省,各有其功用。
孟子文章的语言特点,可以用“简而不薄”四字来概括。每一个句子都不浪费,却每一个句子又都有分量。读《鱼我所欲也》时不妨放慢速度,细细感受每一处对举与排比背后的力量,那正是孟子“以气驭文”的功底所在。
一、选择题
1. 下列对“舍生而取义者也”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 生命不重要,道义才是人生唯一的追求
B. 在生命与道义不可兼得时,应当选择道义而放弃生命
C. 只有贤人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普通人无法达到
D. 舍生取义是一种极端行为,在现实中没有意义
答案: B
解析: 原文“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强调的是在两难处境下的取舍,并非否定生命的价值。A项将生命与道义对立起来,表述过于绝对;C项与原文“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相悖;D项否定其现实意义,脱离文意。只有B项准确把握了“不可得兼”这一前提条件。
2.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中“得”字的含义是
A. 得到、获得
B. 能够、可以
C. 感激、感恩(通“德”)
D. 了解、知道
答案: C
解析: 此处“得”通“德”,是名词活用为动词,意为“感激、感恩”。整句话的意思是“所认识的穷苦人因此对我感激”。A项“得到”不符合语境;B项“能够”文意不通;D项“了解”亦无据可查。辨别通假字须结合句义,不可仅凭字形判断。
3. 下列对“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孟子认为义的观念并非少数人的专属,人人生来便有
B. “贤者”与普通人的区别,在于贤者能坚守本心而不丧失
C. 这句话说明道德修养是后天培养出来的,与天性无关
D. 这句话是第一段的总结,揭示了全文的核心主张
答案: C
解析: 孟子的核心主张恰恰相反——他认为道义之心是人天生便具备的“本心”,并非后天培养的产物。C项与孟子的性善论完全相悖,是错误的分析。A、B两项符合原文意思;D项准确概括了这句话在段落中的作用。
4. 文中“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举这一例子的用意是
A. 说明施舍行为本身没有意义,不如不做
B. 批评路人与乞丐不知感恩,态度傲慢
C. 以极端处境说明人在生死边缘也不愿丧失尊严,从而印证“义”的存在
D. 强调礼貌待人的重要性,对人要有应有的尊重
答案: C
解析: 孟子举此例,是为了说明即便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人也会因为被轻蔑对待而拒绝接受食物,可见人心中确实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尊严与义。A、B、D三项均误解了这一例子的论证功能,C项准确把握了孟子以此引出“义”之存在的论证意图。
二、阅读理解题
5. 孟子在第二段中连用三个“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为之”的句式,这样写有何表达效果?请结合文意简要说明。
答案: 这三个句式构成排比,将“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三种不同性质的诱惑并列呈现,揭示出人们在不同私欲驱使下放弃原则的行为。排比句式本身具有层叠递进的语势,三组对照读来一气贯通,将“从前不受,如今却受”的前后矛盾揭露得十分有力。最终以“是亦不可以已乎”的反问收束,令读者在语气的冲击中自我反思,论证效果远胜于平铺直叙的说教。
解析: 本题考查对修辞手法及其表达效果的理解。答题时需点明手法(排比)、说明内容(三种诱惑的并列)、分析效果(层叠语势、揭示矛盾、引发反思),三者结合才算完整。
6. 孟子在本文中提出“本心”这一概念,请结合全文,简要说明“本心”的含义以及“失其本心”的原因。
答案: “本心”指人生来便具有的道义之心,即在面对不义之事时会感到羞耻、在生死关头仍能坚守尊严的那种内在准则。孟子认为这种心人人皆有,是区别于禽兽的根本所在。“失其本心”的原因,文中以“万钟厚禄”为代表,指的是受到物质利益、虚荣享受或人情私情的蒙蔽,在诱惑面前渐渐忘却了原有的原则,做出了“乡为身死而不受,今却为之”的矛盾选择。换言之,本心的丧失往往不是一次突然的崩塌,而是在一次次妥协中悄悄流失的。
解析: 本题考查对核心概念的理解与整合能力。“本心”的含义需从第一段中提炼,“失其本心”的原因需从第二段中归纳,两者结合方能完整作答。注意答案应有原文依据,避免空泛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