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数运算
整数运算最容易错的地方,不是算术本身,而是符号管理。
很多同学会背“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也会背“先乘除后加减”。但一到长一点的式子,就开始把负号漏掉、把除法提前合并、把绝对值随手拆开。
所以这里我们先抓住三件事:
- 正负号表示方向,也表示变化。
- 减法可以改写成加法。
- 混合运算必须按顺序排队,不能凭感觉插队。
把这三件事做稳,整数运算就会从“这题我好像会”变成“这类题我基本不慌”。
到底要学会什么
课标里说整数运算,听起来很正式。翻成人话,其实就是几项能力。
第一,会在数轴上看懂整数。正数在右边,负数在左边,0 是分界点。
第二,会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相反数是方向相反,绝对值是到 0 的距离,所以 ∣−7∣=7,不是“随便把负号擦掉”这么粗糙。
第三,会做整数的加、减、乘、除,以及简单混合运算。重点不是把题堆得很长,而是每一步都合法。
第四,会用交换律、结合律、分配律做简化。这里的“简化”不是炫技,而是把结构看清楚。
第五,会把温度、海拔、收支这类情境翻译成带正负号的算式,并能解释答案是什么意思。

这里我们先只谈整数。分数、小数以后会继续出现,但运算顺序和符号习惯是一套东西。这里练稳,后面学起来会轻很多。
加减法:先把减法变成加法
为什么要这么麻烦
很多错误都出在减法上,尤其是这种:
5−(−8)
如果你只靠眼睛扫,很容易被两个符号绕进去。
更稳的做法是先记住一条总规则:
a−b=a+(−b).
意思是: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所以
5−(−8)=5+8=13.
这不是多此一举。它的好处是:整道题最后都变成加法,规则会少很多。
同号相加
两个数同号时,先把绝对值相加,再保留共同的符号。
比如:
(−6)+(−9)=−(6+9)=−15.
也就是两个都往左走,总路程变长,结果当然还在左边。
正数同号更熟悉:
(+6)+(+9)=15.
异号相加
两个数异号时,其实是在“互相抵消”。
做法是:绝对值大的那一边赢,结果跟它同号;数值等于两个绝对值的差。
例如:
(−14)+(+9)=−5.
因为 14 比 9 大,负的一边赢;差是 14−9=5,所以结果是 −5。
如果你不放心,就回到数轴:从 −14 出发,向右走 9 格,落在 −5。
多个数连续加减
遇到一串加减混合,第一步不是急着算,而是把减法改成加法。
比如:
(−11)+(+16)−(+9)
先写成:
(−11)+(+16)+(−9).
这时它就是一串“带符号的加数”。你可以从左到右算,也可以把正项和负项分别归并,只要搬家的时候连同符号一起搬。
(−11)+(+16)+(−9)=5+(−9)=−4.

下面这个小工具可以随手拖一拖。你会发现,加法真的就是在数轴上先走到第一个数,再按第二个数继续走。
乘除法:先定符号,再算绝对值
乘除法的核心也很朴素:先看符号,再算数值。
两个数相乘或相除:
同号得正,异号得负。
例如:
(−3)×4=−12,3×(−4)=−12.
两个负数相乘:
(−3)×(−4)=12.
直观地看,一个负号表示方向反一次。两个负号反两次,方向又回到正向。
除法也一样。因为除法可以看作乘法的逆运算:
(−12)÷3=−4,(−12)÷(−3)=4.
连乘连除看负号个数
如果一串乘除里有多个负号,可以先数负号。
负号个数是奇数,结果为负;负号个数是偶数,结果为正。
例如:
(−2)×(−3)×(−4)
有 3 个负号,是奇数,所以结果为负。绝对值是 2×3×4=24,结果是 −24。
除数不能为 0
这里一定要单独说。
a×0=0
这没问题。
如果 a=0,也有:
0÷a=0.
但
a÷0
没有意义。
原因不是老师规定你不能写,而是根本找不到一个稳定答案。除法是在问“0 乘以谁能得到 a”。当 a=0 时找不到;当 a=0 时又有无数个数都行,不唯一。
所以“除以 0”不是等于 0,而是无意义。
混合运算:谁先算,要讲规矩
混合运算的顺序可以这样记:
- 先算括号。
- 若已经学乘方,先算乘方。
- 再算乘除,乘和除同级,从左到右。
- 最后算加减,加和减同级,从左到右。
真正要警惕的是这两句错觉:
“先乘后除。”
“先加后减。”
这两句都不准确。乘和除同级,加和减同级,同级运算要从左到右。
乘与除同级、加与减同级时,必须从左到右依次扫描。式子 12÷3×2 应先得到 12÷3=4,再得到 4×2=8,不能先把 悄悄凑在一起。
再看括号的威力:
−3+4×(−2)=−3+(−8)=−11.
但
(−3+4)×(−2)=1×(−2)=−2.
数字完全一样,只是括号变了,答案就变了。
如果已经学到乘方,还要注意负号和括号:
(−2)4=16,−24=−16.
第一个底数是 −2。第二个通常按 −(24) 理解,是先算 24,再取相反数。

运算律:不是“巧算”,是合法改写
整数里,加法和乘法都有交换律:
a+b=b+a,ab=ba.
也有结合律:
(a+b)+c=a+(b+c),(ab)c=a(bc).
还有分配律:
a(b+c)=ab+ac.
但要注意:减法和除法一般不能交换。
a−b
和
b−a
通常不是一回事。
所以加减混合题想“搬家”,必须先把它改写成代数和。也就是把每一项的符号带上,再移动。
例如:
(−37)+125+(−63)
可以写成:
(−37−63)+125=−100+125=25.
再比如:
−17+35−12+17
先看见一对相反数:
(−17+17)+(35−12)=0+23=23.
这不是跳步,而是符号跟着数字一起走。
绝对值:先算竖线里面
绝对值 ∣x∣ 表示 x 到 0 的距离,所以它的结果一定不小于 0。
和四则运算混在一起时,最稳的顺序是:先算绝对值符号里面,再取绝对值。
例如:
∣−7+3∣=∣−4∣=4.
别把它随手拆成:
∣−7∣+∣3∣=10.
这两个结果不一样。
一般来说,∣a+b∣ 不等于 ∣a∣+∣b∣。只有在 a、b 同号或其中一个为 0 时,才会相等。
所以看到绝对值,先别急着展开。问自己一句:竖线里面到底是多少?
例题
例题一:异号加法
计算 (−14)+(+9)。
比较绝对值:∣−14∣=14,∣+。负的一边绝对值更大,所以结果为负。
例题二:减法改加法
计算 (−6)−(+4)+(−3)。
先把减法变加法:(−6)−(+4)+(−3)=(−6)+(。
例题三:乘除混合
计算 (−40)÷(+5)×(−2)。
乘除同级,从左到右:先算 (−40)÷(+5)=−8。
例题四:绝对值和分配律
先计算 ∣−7+3∣,并与 ∣−7∣+∣3∣ 比较;再计算 (−4)×(25+7)。
先算绝对值里面:−7+3=−4,所以 ∣−7+3∣=∣−。
例题五:括号改变顺序
计算 −3+4×(−2) 与 (−3+4)×(−2)。
第一式没有括号改变顺序,所以先乘:4×(−2)=−8。
再加:。
例题六:乘方和负号
计算 (−2)3 与 −23。
(−2)3=(−2)×(−2)×(−2)。
例题七:应用题里的正负号
早晨气温为 −6∘C,中午比早晨高 9∘C;傍晚比中午低 12∘C。求傍晚气温。
“高 9”翻译成 +9,“低 12”翻译成 −12。
易错点备忘
第一,连续减法不要硬看。
比如遇到 a−b−c,先想成 a+(−b)+(−c)。这样每一项都带着自己的符号,不容易漏。
第二,“减负”一定要改写。
5−(−8)=5+8.
这里不是“两个符号看着像加号”,而是减去 −8 等于加上 −8 的相反数。
第三,乘除同级,从左到右。
12÷3×2=8.
第四,绝对值不要乱拆。
∣a+b∣
一般不能写成
∣a∣+∣b∣.
第五,负数乘方要主动写括号。想表达底数是负数,就写成 (−2)4,不要只写 −24。
如果你觉得“我都会,但总错”,通常不是智商问题,而是步骤没有固定下来。每次做题前默念三句:先改减法,先看顺序,先算竖线里面。
小结
整数运算可以压缩成一套很短的工作流。
加减法里,先把减法改写成加法。这样整串式子就变成代数和,符号跟着数字一起走。
乘除法里,先定符号,再算绝对值。负号个数为奇数,结果为负;负号个数为偶数,结果为正。
混合运算里,括号最优先;如果已经学乘方,乘方先于乘除;乘除同级从左到右,加减同级从左到右。
运算律是合法改写的工具。加法、乘法可以交换和结合,分配律可以拆括号或合并同类结构,但减法和除法不能随便交换。
绝对值是距离。遇到绝对值和四则混合,先算竖线里面,再判断结果。
下一章我们学习分数及其运算。别担心,真正迁移过去的不是某道题的答案,而是这章的符号习惯和顺序习惯。
综合练习
建议先自己在纸上算,再点开答案。重点不是只看结果,而是检查第一步有没有走对。
题目一:计算
计算 (−8)+(+15)+(−22)。
先算前两项:(−8)+(+15)=7,再算 7+(−22)=−15。也可以先把负项归并为 −30,再与 相加,同样得到 。
题目二:计算
计算 (−45)÷(+5)×(−2)。
乘除同级,从左到右:(−45)÷(+5)=−9,再算 (−9)×(−2)=18,所以结果是 18。
题目三:计算
计算 −3+(−2)×4。
先乘后加:(−2)×4=−8,再算 −3+(−8)=−11,所以结果是 −11。
题目四:计算
计算 ∣−5−3∣。
先算绝对值内部:−5−3=−8,再取绝对值:∣−8∣=8,所以结果是 8。
题目五:应用
某地早晨气温为 −6∘C,中午比早晨高 9∘C,写出算式并求中午气温。
“高 9”翻译为 +9,所以中午气温是 −6+9=3。答案为 3∘C。
题目六:结构
用“减法变加法”推导:为什么 a−(b−c) 去括号后常写成 a−b+c。
先把括号内看成一个整体:a−(b−c)=a+[−(b−c)]。再把负号分配进括号:−(b−,于是得到 。
题目七:结构
各给一组整数 m,n,使得 ∣m+n∣=∣m∣+∣n∣ 与 ∣m+。
可取第一组 m=4,n=7,则 ∣m+n∣=∣11∣=11,而 ,所以相等。可取第二组 ,则 ,而 ,于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