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是理解现代国家权力运行的重要切入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为行政权的设立、行使及其边界提供最高依据。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以及运行原则,均应以宪法为根本规范。通过宪法,国家将行政权限定在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防止权力滥用,确保行政活动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因此,行政并非单纯的管理行为,而是在宪法框架下,为实现公共利益、落实法律目标而进行的公权力活动。理解宪法对行政权的规范作用,有助于学习者把握行政法制度的根本精神。
在实际运作中,宪法通过一系列原则和制度对行政行为加以约束。例如,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或滥用权力;比例原则和平等原则则要求行政措施在实现公共目的时兼顾个人权利保障。此外,宪法还通过监督与救济机制强化对行政权的控制,如立法监督、司法审查及公民的行政救济权利。这些制度共同构成宪法与行政互动的制度体系,使行政权在效率与权利保障之间取得平衡,为法治国家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