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环境保护的诸多议题中,水污染治理具有其独特的经济学特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在水环境保护方面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也拥有了更多的治理工具和经济激励手段。
水污染治理与大气污染治理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构成了水污染治理政策制定的基础。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水污染治理有三个突出特点:
污水处理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这使得大型集中式处理设施成为可行的治理策略,而大气污染通常需要就地处理。许多水污染源难以精确定位和追踪。农业面源污染、城市径流以及大气沉降等分散性污染源为治理带来了额外的复杂性。
我国的水环境可以分为两大类型,每种类型都面临着不同的污染风险和治理挑战。
地表水体包括河流、湖泊和海洋水域。历史上,政策制定者主要关注江河湖泊的污染防治,而对海洋污染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以长江为例,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流域承载着全国40%的人口和经济总量,但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污染压力。
地下水曾被认为是相对纯净的水资源,但现实表明其同样面临着有毒化学物质的严重污染威胁。地下水是指存在于土壤、岩石或完全饱和地质构造中的水体。
我国地下水储量约为地表水年径流量的88倍,是极其宝贵的水资源。地下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和城市供水,在华北平原等缺水地区尤为重要。
地表水除了提供饮用水源外,还具有多种用途。在非饮用水区域,水体的娱乐价值如游泳、垂钓、游船等休闲活动,构成了地表水政策制定的重要考量因素。
水污染的来源可以分为意外污染和人为排放两大类。历史上,许多水体被当作方便的废物处置场所,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泊的现象普遍存在。
从政策制定角度,我们通常将污染源分为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两类,尽管这种区分并非总是清晰明确。
点源污染是指通过管道、排放口等特定位置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典型例子包括工厂废水排放口、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口等。
面源污染(也称非点源污染)以更加间接和分散的方式影响水质。农业面源污染是最典型的例子,暴雨冲刷农田和城市地面后,将化肥、农药等污染物带入水体。从政策角度看,面源污染更难控制,因为其污染源和污染时间都难以精确预测,因此长期以来缺乏立法关注。随着点源污染控制取得进展,面源污染目前已占我国水污染负荷的一半以上。
地下水污染发生在污染物质渗入饱和水层的过程中。虽然土壤和岩石层可以通过过滤和吸附作用去除部分污染物,但有毒有机化学物质往往无法被有效过滤。一旦进入地下水,这些物质几乎不会进一步降解,且由于地下水补给速度相对较慢,污染物的稀释和混合程度非常有限。
海洋污染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石油泄漏、海洋倾倒和海洋垃圾(主要是塑料制品)。
根据环境的同化能力,我们可以将水污染物分为两大类:
基金型污染物是指环境具有一定同化能力的污染物。如果环境的吸收能力足够大,这些污染物可能不会在环境中累积。
可降解污染物是基金型污染物的一种,因为它们会在水体中分解为组成成分。可降解废物通常是有机残留物,会被水体中的细菌攻击和分解。
有机废物的分解过程需要消耗氧气,消耗量取决于废物负荷的大小。水体中的高等生物都是需氧生物,需要氧气维持生存。当水体含氧量下降时,鱼类死亡率上升,耐受性较差的鱼类首先死亡。含氧量过低时,连需氧细菌也会死亡,水体变成厌氧状态,生态系统发生剧烈变化,水体呈现黑色并散发恶臭。
为了控制这类污染负荷,需要两种不同的监测:(1)监测水体的环境状况;(2)监测排放量或流出物的规模。溶解氧(DO)是追踪这些常规基金污染物环境状况的常用指标。水体中的溶解氧量受温度、流量和废物负荷等环境条件影响。生化需氧量(BOD)用于衡量特定体积流出物对水体的耗氧需求。
热污染是另一种基金型污染物,由向水体注入热量引起。典型情况是工业企业或电力公司使用地表水作为冷却剂,然后将加热的水排回水体。这种热量通过蒸发在受纳水体中消散。通过提高排放口附近的水温,热污染降低了溶解氧含量,可能导致该区域发生剧烈的生态变化。
氮、磷等营养物质构成了另一类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会刺激藻类和水草等水生植物的生长。过量时,这些植物会产生异味、异味和美学问题。营养物质过量的湖泊被称为富营养化湖泊。
存量型污染物仅在环境中累积,没有自然过程能够清除或转化它们,水体无法自净。
无机化学物质和矿物质是存量污染物的主要代表。最臭名昭著的是重金属,如铅、镉和汞。在我国,重金属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我国水污染防治的法制化进程始于改革开放初期。1984年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标志着我国水环境保护进入法制化轨道。该法主要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强调了各级政府在水污染防治中的责任。
早期的立法更多地体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思路,对污染源的预防性控制措施相对不足。
经过多次修订,特别是2017年的重大修订,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新法引入了排污许可制度、区域限批制度等创新性管理工具,体现了系统性治理的理念。
让我们通过数据来看看我国近年来水质改善的趋势:
从上图可以看出,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水体比例不断上升,劣V类水体比例大幅下降,这得益于系统性的污染治理措施。
我国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下表格总结了几个典型案例:
近年来,我国积极探索市场化的水污染治理机制,排污权交易成为重要的政策工具。
以浙江省为例,该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排污权交易平台。截至2023年,累计交易金额超过30亿元,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让我们看看排污权交易对减排成本的影响:
上图显示,排污权交易机制相比传统的命令控制方式,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实现相同的减排目标,体现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
在我国的水污染治理实践中,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的治理成本存在显著差异。点源污染通常指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通过管道、排放口直接排放的污染物,治理对象明确、技术成熟,便于监管。而面源污染则主要来源于农业、农村生活、城市径流等分散区域,污染物排放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治理难度和成本普遍高于点源污染。以下分析基于实际调研数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计,工业点源污染治理的边际成本通常在每吨COD 3000-8000元之间,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边际成本可能高达每吨COD 15000-25000元。
造成这种成本差异的主要原因包括:点源污染治理可以通过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规模经济,治理技术标准化程度高,管理和监督相对容易;而面源污染治理涉及众多分散的农户和土地,治理措施需要因地制宜,且往往依赖农民自觉参与,管理和激励机制复杂,导致单位治理成本显著上升。此外,面源污染的治理还受到气候、地形、作物结构等自然和社会因素影响,治理效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该项目采用了点源面源并重的治理策略,通过以下措施实现了治理目标:
太湖流域的经验表明,点源治理是基础,面源治理是难点和重点,只有两者协同推进,才能实现流域水环境的根本改善。
不同的水污染治理技术在成本效益方面存在差异,选择合适的技术需综合考虑污染类型、治理目标、经济承受能力和生态环境需求。以下表格总结了主要技术的经济特征:
此外,近年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如在线监测、智能调度、数据分析)在水污染治理中的应用不断拓展,有助于提升治理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政策创新,水污染治理的经济性和可持续性有望进一步提升。

长江流域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水系,其保护治理体现了我国水环境管理的制度创新。
长江流域建立了跨省界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经济激励促进上下游协同治理:
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形成了"谁保护、谁受益"的激励机制。
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区域,人口密集、产业发达,但同时也是水资源极度短缺、水环境压力巨大的区域。近年来,三地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不断深化协作,逐步形成了“统一规划、分工协作、联防联控、共治共享”的区域治理新格局。
京津冀地区河流众多,跨界水体污染问题突出。三地通过建立统一的水质监测网络,实现了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例如,白洋淀、永定河等重点流域设立了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发布水质数据,及时发现和处置污染事件。此外,三地联合开展跨界河流联合执法和应急演练,提升了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对能力。
为缓解区域水环境压力,京津冀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政策引导,将高耗水、高污染产业逐步向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转移,推动产业向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方向发展。例如,北京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天津、河北则承接部分制造业转移,并同步提升环保标准。产业转移不仅优化了区域产业布局,也为水环境质量改善创造了条件。
三地积极推动水污染治理技术的协同创新与应用。通过建立技术联盟、联合实验室等平台,促进先进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例如,推广膜处理、人工湿地、生态修复等新型技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出水水质。部分城市还探索了智慧水务、数字孪生流域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了水环境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
京津冀三地不断完善区域水环境管理的制度保障。制定了《京津冀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责任分工和协作机制。建立了定期会商、联合督查、信息通报等制度,推动政策、标准、执法的协同统一。通过财政资金、生态补偿等手段,激励各地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
总体来看,京津冀水环境协同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区域地表水优良比例持续提升,部分重点流域水质明显改善。但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污染负荷大、治理基础薄弱等问题,协同治理仍面临诸多挑战。未来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和政策集成,持续提升区域水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水环境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工业点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水体污染中的占比逐年上升,成为当前和未来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农业源化学需氧量(COD)、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9.8%、46.5%、67.2%。这表明农业活动已成为我国水体富营养化和有机污染的主要推手。
农业面源污染的形成机理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化肥和农药的过量施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序排放、水产养殖残饵和排泄物、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等。由于其排放具有分散性、隐蔽性和季节性强等特点,治理难度远高于工业点源污染。
从图中可以看出,种植业和畜禽养殖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需要重点治理。种植业主要通过化肥、农药的流失导致氮、磷等营养物质进入水体,引发水体富营养化和藻类暴发。畜禽养殖则因粪污处理不当,导致有机物和病原微生物进入水体,增加水体耗氧量,影响水质安全。此外,水产养殖和农村生活污水也是不可忽视的污染源,尤其是在南方水网地区和人口密集的农村区域。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业面源污染呈现出区域性、复合性和多样化的特点。例如,南方稻田区以化肥和农药流失为主,北方畜牧业发达地区则以畜禽粪污为主,沿海地区水产养殖污染突出。因此,治理措施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针对面源污染的复杂性和分散性,我国发展了多元化的治理技术和政策工具,逐步形成了“工程措施+生态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
在政策层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补贴、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同时,推广“以奖代补”、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激励农户和企业参与污染治理。近年来,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新技术的应用也为面源污染治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如利用遥感监测农田氮磷流失、智能灌溉系统精准控制施肥量等。
未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需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激励、提升农民环保意识,实现农业绿色转型与水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
长江流域作为我国最大的河流流域,覆盖范围广、人口众多、经济发达,是我国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区域。近年来,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其经验对全国水污染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长江流域综合治理的实践表明,流域统一管理、生态优先、公众参与、经济激励和科学监测是提升我国水污染治理能力、实现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的关键举措。
太湖流域治理是我国流域综合治理的典型案例,其经验对全国其他大江大河的水环境保护和区域协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经过多年综合治理,太湖蓝藻暴发频率明显下降,水质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逐步恢复。
太湖流域治理的实践表明,流域综合治理需要科学监测、标准统一、资金保障和多方协作,为我国长江、黄河等大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和协同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水污染治理正迎来数字化转型的新机遇:
基于我国水污染治理的实践经验,未来政策创新应重点关注以下方向:
通过政策、技术、市场和社会多元协同,未来我国水污染治理有望实现从“末端治理”向“系统治理”“智慧治理”转型,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我国水污染治理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实践,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从单纯的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这些转变体现了治理理念的不断升级。
当前我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上持续改善,但仍面临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需要继续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水污染治理向更高质量发展。
通过经济学分析可以看出,市场化机制在水污染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但需要与有效的政府监管相结合。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才能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