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产品供给理论为我国政府预算安排和公共资源配置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学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在医疗、教育、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产品供给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平衡和提高全民福祉等方面,提升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在推动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过程中,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合理配置资源,也要结合中国国情,兼顾社会公平和效率目标。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区域发展不平衡,人民群众的公共产品需求多样,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往往难以满足公共利益,因此需要通过政府预算、政策引导和多元化供给方式,保障公共产品的可持续供给。
中国在构建现代财政制度过程中,强调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性与高效性相结合。通过完善预算管理、促进区域协调、发挥基层自治等举措,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关财政政策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实际操作中的挑战,将在之后的内容中进一步探讨。
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天天在和“市场”打交道。比如在超市买菜、选购衣服、点外卖,市场机制决定了大部分私人产品是如何配置的。只要某些基本条件满足,比如存在清晰的产权、竞争的卖家和理性的买家,市场通常能帮助资源实现比较高效的利用。大家想买什么、愿意出多少钱,都会在价格上真实反映出来,厂商则根据这些信息来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如何降低成本。
当然,理想和现实总有差距。身边经常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大企业垄断定价、虚假广告、信息不对称、行业壁垒等,都让市场并非时时刻刻都能“自动”搞定一切。但哪怕如此,至少在大多数私人产品市场里,市场机制还是比其他办法要靠谱得多。比如中国的消费品市场,从日常用品到各类服务,需求和供给通过价格信号撮合,企业根据大家的偏好灵活调整,买卖双方都能获得相对满意的结果。
可不是所有问题都能靠市场来解决。市场最大的短板,首先体现在“外部性”上。生活里其实不难发现,有些东西(比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公共安全)好坏不只影响个人,还会影响周围甚至全社会。这时,生产者或消费者往往不会自觉承担全部社会成本或收益。其次,市场响应的只是有支付能力的有效需求,收入分配不均等背后的公平问题,单靠市场也没法理顺。还有失业、通胀、经济波动这些宏观问题,也不是市场自己就能自动化解的。预算和政策介入就变得不可或缺了。本节主要聚焦的,是资源配置上的市场失灵。
市场机制还建立在“排斥原则”之上。什么意思?就是张三买了个包子,钱没付清前他拿不到包子,李四不掏钱就得不到同样的产品。这个机制建立了产权,把谁消费什么、谁为此付出成本划分得很清楚。市场就是基于‘谁付钱、谁得到’的原理、高效地分配商品,比如食品、房产、服装、汽车等等。消费者必须用行动(也就是掏钱)表达需要,生产者把精力放到大家最愿意花钱买的东西上。拍卖、竞价,归根到底都是这个逻辑。正因如此,私人产品的消费通常具有“你消费了别人就不能同时享有”的竞争性,商品只在付款时交付,没付钱的人自然被排除在外。
上图展示了最常见的市场供需模型。红色线条代表需求曲线,显示随着价格降低,消费者愿意购买的数量增加;蓝色线条代表供给曲线,表明价格上升时,生产者愿意提供的数量增加。两条曲线的交点(E点)即为“市场均衡”,此时市场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价格被称为均衡价格。在这个点上,既没有产品过剩,也没有产品短缺,市场实现了有效的资源配置。这一机制体现了私人产品市场的“谁付钱谁享用”,商品通过价格信号实现分配。
但是,当消费变成非竞争性,或者排斥机制不适用时,市场机制就会“失灵”,亟需公共财政介入。
像国防、环境治理、广播电视这样典型的公共产品,最大的特点就是“非竞争性”。张三享受清洁空气的同时,李四并不会因此少享一点;广播节目,大家一起听也不会互相‘挤占资源’。在这种场景下,即使技术上可以用密码/门票排斥部分人,但这么做反而低效,因为并没有额外成本。资源利用效率的理想状态,是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恰恰在这些例子里,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多一个人享受到服务,对原有服务几乎没有任何额外支出。
例如,城市里的不拥堵桥梁,张三过桥和李四过桥不会相互妨碍。若要收通行费反而会让人减少本该享有的桥梁福利,效率反而降低了。类似的还有国防、空气治理,所有人都是被动“受益者”,没法也没必要去分谁得谁不得。同理,广播电视服务只要不人为设置技术障碍,增加收听者对成本没影响,所以也不应加以“收门票”。
虽然让更多人享用额外成本趋近于零,但最初修建桥梁、组建防御体系、建设发射台这些投入却是真实存在的。这些“基础设施”成本,最终还得全社会通过财政来买单,而且还要集体决定投多大、提什么标准。
正因如此,传统市场买卖那一套搞不定公共产品的配置。最终,社会只能通过财政预算、政治决策等集体机制解决:大家一起定目标、商量标准、分摊费用。
另一种比较常见但不那么“纯”的情况,是有些资源本来消费具有竞争性,但在技术或现实管理上,想让未付费者彻底“出局”却很难。比如早高峰期间的城市主干道:道路空间本质上是竞争性的,谁上路多一辆车就多挤占一点空间。理论上应当对有限车位进行有偿分配(比如拍卖车道、限行收费),让最需要的人用、合理调控供需。可实际操作中,管理复杂、成本远高于收益,想完美“排斥”不现实。此时市场机制就发挥不了作用,反而需要政府公共性供给或者技术手段创新,才能提高效率。
回头再想想:为什么缺乏排斥机制会带来市场失灵?道理很简单。如果不交钱也能享受产品,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搭便车”。参与者多到一定程度后,个体认为自己既影响不了总供给,也懒得多出钱。而最终大家都指望别人出资、自己免费搭车,导致没有人愿意为这些产品支付,市场机制瘫痪,公共品只能由政府等公共部门来“兜底”供给。
在讨论市场失灵时,最核心的两大根源是“非竞争性消费”(即一个人使用该产品不会影响他人使用的可能性)和“不可排斥性”(即无法或难以排除未付费者)。这两个特征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出现,但在现实中的许多公共产品上往往同时存在。例如:国防服务、纯粹的空气净化、城市街道路灯等,这类产品或服务通常既无法有效排斥未付费者,也不会因为某个人使用而减少他人的使用量。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原因在实际案例中高度重叠,很难完全分离。对于“究竟是哪一个才是根本原因”的追问,有时并没有明确答案。然而,从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福利角度来说,非竞争性消费往往被认为是根本性障碍。因为就算技术进步能够实现排斥,在非竞争性产品领域,强行排斥反而会带来效率损失,违背社会资源最优分配的原则。例如让人缴纳过桥费限制非拥堵桥梁通行,不仅没有多大成本效益,反而白白损失了社会福利。
此外,现实世界中许多“混合型产品”兼具一定的排斥性与非竞争性,比如高速公路在畅通时是非竞争性,一旦拥堵就转为竞争性。还有些资源如垄断性天然气管道或有线电视,它们排斥边际成本极低,因此实施排斥政策毫无效率可言。这些复杂场景凸显了市场失灵原因的多面性与交叉性。
基于消费是否具有竞争性以及是否容易被排斥,我们可以将产品分为四大类,这一框架有助于理解各类产品适合哪种供给机制。常用的“产品四象限”表格如下:
例如面包、汽车、衣服等。这类商品具有高度竞争性且可以轻松排斥未付费的消费者,因此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配资源。这正是微观经济学标准供需分析场景。

如渔场、公共牧场、城市道路空间(未收费时),虽然资源竞争激烈,但很难把未付费者排斥在外。这容易导致“公地悲剧”,即过度消耗、效率低下。解决方式可能依赖产权界定或公共管理。
例如加密电视、收费公路、会员制游泳池等。这些商品“非竞争性”但可以通过技术或者制度手段做到排斥,往往通过收会员费、门票等方式提供。
包括国防、基础科学、空气净化、路灯等。既非竞争性又不可排斥,所以市场机制基本失灵,只能依赖于集体财政提供。
在这四种情形中,只有“私人产品”可由市场实现有效供给。其余三种都不同程度上面临市场失灵:
通常,经济学家将“社会产品”(social goods)广义地包括上述后三种(2、3、4),因它们都面临市场机制不足以实现最优配置的问题。但在教材实际用法中,“社会产品”更多指向非竞争性消费的3与4——也就是“俱乐部产品”和“公共产品”。尤其在第四种情形下,市场机制彻底失效,只能依赖政府预算与集体决策。
总结来看,正是非竞争性消费和不可排斥性这两大特性框定了市场失灵的本质场景。二者单独或联合出现都会导致市场机制不足,对应的产品类型区别与供给方式,正是分析公共财政和资源配置机制的理论基础。
我们日常生活中,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和私人产品有着本质的不同。要理解这一点,可以用身边的例子,比如大家都熟悉的路灯和买早餐包子,来说明两类产品的市场机制有何差异。
当我们作为普通市民去早餐店买包子时,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口味和需求,决定买多少、愿意出多少钱。每个买包子的人吃到自己的那份,且如果我多买一个别人就少一个,属于“你吃我就不能再吃”的典型私人产品。这种产品的市场,是通过每个人在价格下自愿决定是否购买,最后形成的供需均衡。
下面用简单的模型表示:
对于这种私人产品,市场需求曲线就是把每个人在每个价格下想买的数量横向加总起来。市场均衡点的价格和数量,可以看作张三、李四等每个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各自买了多少,最后全部加起来。
那我们再来看看街上的路灯。作为城市居民,不管是谁,都能同时享受同一盏路灯带来的照明。只要政府把路灯装好了,每个人都不用单独为某一盏灯付钱,却能一起照亮黑夜。这种产品,每增加一位受益人,并不会减少别人享受的照明,所以它是“非竞争性”的。
画图时,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最大的不一样在于,市场需求的统计方式:不是横向加总消费量,而是纵向加总大家愿意为“又多一盏路灯”支付的价格。我们可以想象,如果给小区新装一排太阳能路灯,甲市民觉得能多花10元,乙市民觉得能多花5元,这时社会对这项公共产品的总评价是15元。
现实中,谁愿意主动告诉政府“我为一盏路灯付多少钱”?事实上,大家更可能希望别人多付,自己少付,或者直接做“免费搭便车”。这种“我不说实话怕亏了”的心理非常常见,这也就是经济学里被称为“伪需求曲线”的由来。这样一来,市场机制无法通过自愿交易自动实现最优的路灯装设数量。

买包子的市场效率要求:每个人最后买到的那一份包子所带来的满足(边际收益),要等于做包子的成本;而用公共产品——比如小区路灯——来说,则是所有人“最后一份照明带来的满足总和”恰好等于装这盏灯的成本。
二者的根本差别在于:私人产品只要求每个人的“边际收益=边际成本”,而公共产品则要“所有人的边际收益相加=边际成本”。
这一原则其实是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的“公共产品最优供给规则”。用我们的例子就是,装一盏新路灯要1000元,只有当全小区居民愿意为这盏灯加起来出1000元时,这个项目才是真的值得干。
既然知道了路灯这类公共产品,即使大家“心里有数”,但很难真正坦诚表达,靠自愿分摊不现实。大家都想“搭便车”,市场规则运行不起来。这时候怎么办?最常见、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由政府统一组织,用财政预算为大家出这笔钱。
以中国城市社区为例,居民对小区环境和安全有诉求,但每家每户很难自发凑钱装路灯。于是,社区或街道办通过征求意见收集需求,再由政府安排投资,通过统一的居民缴纳物业费或者财政资金,统一装设并维护路灯,大家都能用得上。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通过各种渠道(问卷、讨论、听证会)收集居民的真实需求,把税收或者物业费与公共设施建设绑定,大家用投票或者建议的方式参与,既表达了意愿,也强制保证了资金来源。虽然这个制度和理想状态还有差距,但在保障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上,已经是最现实、有效的方法。
因此,公共产品的供给更多靠政府财政安排和社会决策,而不是单靠市场自发完成。这正是中国经验与实际国情的体现:许多公共基础设施——从路灯、消防,到环境卫生,都是靠集体意志、财政安排来解决,而不是靠每个人去市场上争抢完成的。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在私人产品(如快餐)和公共产品(如空气净化)之间划分了明确的界限,前者的收益完全内部化(竞争性),后者的收益完全外部化(非竞争性)。这种对立的观点有助于理解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之间的本质区别,但并不现实。在现实中,会出现各种混合情况。
当私人消费或生产活动产生外部性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假设张三从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中获得收益,但许多其他人也因为潜在携带者数量减少从而感染危险降低而受益。或者通过接受教育,张三不仅获得个人收益,还使其他人能够享受与更有教育素养的社区的交往。由于可能影响大量其他消费者,讨价还价不起作用,需要预算过程来确保偏好揭示。但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预算干预不会涉及全部预算供给;相反,它将采取对私人购买的补贴形式。
在图中,Dp代表市场需求表,通过对个人从疫苗接种或教育中获得的私人收益需求的水平相加获得。现在让Dx成为反映其他人对这些活动产生的外部收益评价的补充表,例如降低传染风险或更有教育素养的社会带来的愉悦。Dx表通过对此类收益的个人需求曲线垂直相加获得。
垂直相加Dp和Dx,得到Dt以反映总收益,包括Dp和Dx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私人市场将导致均衡产出OQp,因为只有市场需求表Dp得到自愿购买的支持。但这是低效的,因为最优产出在Qs,那里也考虑了外部或社会收益。
为了将产出从OQp扩大到OQs,政府应该支付等于Dx的补贴。这样的补贴将供应商面临的市场需求从Dp提升到Dt,产出将扩大到OQs。消费者支付OR的净价格,补贴贡献差额RT。补贴的总成本等于阴影区域,通过对张三和李四征收的税收支付。
收益外部性现象在外部成本中有其对应。私人消费或生产活动可能产生未“内部化”且不由消费者或生产者支付的成本。结果,社会承担了未得到核算的成本,相关活动趋向于过度扩张。
这在图中显示,其中D是私人产品的市场需求。Sp是供给表,反映企业的内部或私人成本,产出等于OM,价格等于OR。然而,有效解决方案要求包括St给出的外部成本。为了确保产出在ON,价格等于OT,政府可能对生产者征收等于EO = TF的税,从而将供给表提升到St,反映私人和社会成本。均衡产出现在ON。或者,税收可能施加在消费者身上,将净需求表下降到Dn。
虽然外部收益的情况需要补贴,外部成本的情况需要惩罚性税收,这导致了如何处理社会“负产品”如污染和环境损害的问题。
以中国的环境治理为例,工业生产中的污染排放就是典型的外部成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虽然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但却将环境成本转嫁给整个社会承担。政府通过征收环境税、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等方式,将这些外部成本内部化,引导企业采用更清洁的生产技术。
我们前面的论证是,需要政治过程来处理公共产品或负产品,因为在缺乏排斥的情况下,自愿付款和偏好揭示不会出现。原因是任何一个个人都不会认为值得付款,因为在涉及大量人员的情况下,个人贡献不会显著影响总供给。个人发现充当搭便车者符合其利益。同样,他们不会采取行动防止外部成本。当涉及的人数较少时,这个困难就不那么严重了。个人现在会发现贡献和讨价还价是值得的,因为个人贡献现在会显著影响他们自己和其他人的地位。
虽然公共产品供给主要发生在大数量环境中,但外部收益可能在只涉及小数量条件的情况下产生。例如,邻居可能聚集在一起进行树木喷洒的共同努力,市政当局可能联合建设共同的垃圾处理厂,或者国家政府可能合作承担联合企业,如北约。此外,预算决定通常不是通过涉及大量选民的全民投票做出的,而是通过民选代表之间的讨价还价。因此,小数量情况值得考虑。
图表描述了两个消费者分享公共产品收益的情况。供给可能由张三或李四支付,但提供的数量对双方都同样可用。DA和DB是张三和李四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表,SS是供给表。DA+B是通过DA和DB垂直相加获得的总需求表。直到产出OQE,张三和李四愿意提供的最高价格(如DA+B所示)加起来超过成本。这表明产出将上升到OQE,其中DA+B在N点与SS相交。张三和李四都支付等于其边际评价的价格,分别为QEF和QEG。
这个过程导致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但没有什么理由假设我们的两个消费者会以这种方式行事。双方可能试图通过提供低于其各自需求表显示的最大值的价格来获得更好的交易。每个人都会学会考虑其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并采取战略行为。他们可能进行全有或全无的讨价还价,而不是沿着需求表进行边际调整。
考虑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例子:某个居住小区需要安装监控设备来提高安全性。虽然监控系统会让所有居民受益(非竞争性),但如果完全依靠居民自愿出资,很可能会出现搭便车问题。然而,如果参与的住户数量较少,比如只有十几户,那么每户的贡献对项目成败的影响就比较显著,住户之间也更容易进行协商和相互监督,最终可能通过讨价还价达成协议。

混合产品的另一种情形在地方财政领域尤为重要,即当商品消费对特定群体的所有成员而言虽然表面上是非竞争性的,但随着使用者数量增加,所有用户从设施中获得的服务质量会下降。
例如,随着医院门诊患者数量的增加,每位患者能够获得医生关注和服务的时间可能会减少;或者在假期热门旅游景区,随着游客增多,原本宽敞的参观环境变得拥挤不堪,观赏体验大打折扣。
此时,需求表依然需要垂直相加,但接纳更多消费者带来的边际成本已不为零。因此,收取费用以调节使用、确定合适的群体规模等议题就变得重要。
考虑中国部分城市实行的热门公园、景区预约和分时限流措施:在游客不多时,增加一位游客的边际成本极低,此时若对每位游客收费,可能效率较低。然而在高峰时期,每多进一位游客都会加剧拥挤,降低所有人的游览体验,这时采取限流、预约或差异化票价等方式则更具合理性与必要性。
近年来,南京钟山风景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等地通过分时预约系统,动态调控游客数量,有效缓解了节假日“人山人海”的问题。这种精细化管理方式,就是针对拥堵外部性的现实回应。
谈及公共产品“对所有人可用”,实际并不意味着对全世界,甚至全中国的所有人。“公共产品”的受益边界通常与特定的地理区域相关,相关群体成员即为此区域居民。这种空间上的受益限定,并不改变公共品供给应当采取的机制和理论逻辑。只要群体规模足够大,依然需要通过政治过程而非完全市场机制来供给,其范围未必要包括所有人。
比如,杭州西湖的夜景照明对杭州市民和游客是公共产品,但对重庆或哈尔滨市民来说则无影响。公共产品在空间上的收益界定,对于地方政府科学配置公共物品至关重要。
在许多情况下,某些需求既可以靠私人产品满足,也可以依赖公共产品。例如,居民对健身的需求,既可通过购买家用健身器材在自家锻炼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在社区免费健身广场锻炼来满足。如果倾向私人化,市场即可满足需求;如果主要依靠公共产品,则需通过政府投资建设社区健身设施,由预算安排来推动。
在存在选择的前提下,就要在公共模式和私人模式间权衡。私人模式赋予个体更大自主,满足不同需求层次;而公共产品模式若能大幅降低人均成本,则有望通过规模效应实现更优的社会整体效益。
公共产品问题不仅直接关联到政府对于商品和服务的供给,在转移支付与慈善行为等社会再分配领域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通常我们可能会将征税、财政再分配等政策视为受益者单方面的获取过程,即政府向社会成员征税,然后将资源转移给弱势群体或特定对象。但这种看法并不能完全揭示转移支付背后的复杂逻辑和外部性。
如果张三之所以向李四捐赠,是因为希望看到李四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而不只是因为张三自己喜欢给予的行为),那么实际上,所有见证了李四状况提升的社会成员,如丙、丁等,同样能够获得精神满足。这说明,捐赠行为带来的效用并不仅限于接受者个人,而是溢出给了关心李四的人群。这种外部性非常类似于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特征:一人的受益不会降低他人的受益。因此,慈善捐赠在社会层面上也具备公共产品属性——它创造了一种全社会共享的、由他人受益带来的满足感和社会凝聚力。
进一步来看,公共产品特性的这种溢出使得慈善行为常常存在“搭便车”问题——即许多人希望社会福利提升,但未必人人愿意付诸行动,因而需要通过预算安排、税收等机制来“强制性”地集合公共意愿。这正是现代福利国家不断扩展的根本原因之一。在现实操作中,获取(通过政治程序重新分配利益)和给予(基于成员彼此的关怀互动)这两种动力交织共存。可以说,社会福利的提升并非单纯出于多数人的合意,更是基于广泛存在的“利他外部性”。
中国的脱贫攻坚战是公共产品特征在现实中的典型体现。近年来,为实现全面消除极端贫困,全社会凝聚起了强烈的共识:扶贫不只是政府的责任,更是每个人关心和参与的事业。东部发达地区对西部贫困地区的大规模对口支援,企业和个人自发进行的各类慈善捐款,以及社会普遍对贫困减少带来的认同和荣誉感,均反映出扶贫作为“公共产品”的现实属性——每人都乐于见到贫困减少,哪怕自己并非直接受益者。这种非竞争性、广泛溢出的社会效用,也是慈善在公共政策中日益受到重视的重要原因。
扩展开来看,不仅扶贫如此,像教育扶贫、疾病救助、灾难捐助等,都具备类似的机制。当社会公共物品——比如消除贫困、提升教育水平、促进健康——成为全体成员关注并乐于促进的目标时,慈善和政府转移支付、甚至企业社会责任投资都可看作是对“公共产品”供给的多路径实现。在这些领域,个体的善举、政府的再分配与社会的集体行动交织在一起,共同发挥着外部性放大的作用,实现了整个社会福祉的提升。
在结束对公共产品问题的调查时,我们再次回到它们的基本性质,这次关注这些产品需求的产生方式和“优值产品”的性质。
我们对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区别基于公共产品的某些技术特征,即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排斥的不适用性。它不依赖于对两类产品的心理态度或社会哲学的差异。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中获得的效用都由个人体验并包含在他们的偏好体系中。相同的个人主义心理学适用于两类产品。
所有需求(私人或公共)都由个人而非群体实体体验的前提与个人不是孤立生活而是与他人交往的概念完全兼容。人类是社会动物,张三的偏好会受到李四和王五的影响。主导品味和文化价值影响个人偏好,反过来也由它们决定。时尚是塑造品味的普遍因素,不仅在服装方面。因此,说需求是个人体验的,不是否认社会互动的存在。也不能论证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不同,因为它们满足生活的更高贵目标。
此外,需求由个人体验的命题不排除利他主义。如果张三是一个有社会意识的人,他将不仅从自己的消费中获得满足,也从李四的消费中获得满足;或者李四,如果是自私的,可能只享受自己的消费。效用是相互依赖的,这一事实扩大了公共产品经济学适用的范围。但考虑到所有这些,这里重要的是满足最终由张三和李四个别体验,而不是由称为张三+李四的神秘第三实体体验。
最后,我们承认需求质量可能不同。有些涉及生活的高贵方面,其他涉及相当普通的方面。但这不影响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之间的区别。在任一情况下,要满足的需求可能是高贵或低俗的:公共产品可能承载高文化或美学价值,如音乐教育或自然美的保护,或者它们可能涉及日常需要,如道路和消防保护。同样,私人产品可能满足文化需要,如古筝录音,或日常需要,如泡泡糖。显然,在此基础上无法在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之间划分区别。

基于个人需要和偏好的需求前提吸引了西方文化广泛持有的价值观。它还允许在适用于私人产品分析的相同经济框架内进行公共供给分析。另一方面,社区需求的概念难以解释且不适合这种分析。此外,它带有独裁滥用的可怕含义。然而,社区概念在西方文化中也有其传统,从希腊人通过中世纪到现在,应该至少给予简要考虑。
要检验的中心命题是,存在这样的社区利益,这种利益可归因于整个社区,不涉及个人利益的“纯粹”相加,无论是垂直还是水平。然后据说这种社区利益引起社区需求,这些需求由整个群体的福利产生并与之相关。这提出了两个基本问题:一个是社区利益向谁以及如何揭示,另一个是社区概念应该适用于什么需求范围。
更有吸引力的解释是,通过持续的交往和相互同情,人们逐渐发展出共同关切。一群人分享历史经验或文化传统,他们认同这些经验或传统,从而建立共同纽带。个人不仅会保卫自己的家,还会与他人一起保卫领土或保护乡村。这些共同利益和价值观可能产生共同需求——即个人作为社区成员感到有义务支持的需求。这些义务可能被接受为超出通常适用的个人选择自由。
以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为例。长城、故宫等文化遗产的保护维修,不仅仅是为了当代人的观赏需求,更体现了对历史文化传承的集体责任。即使某些个人可能对古建筑不感兴趣,但作为中华文化传承者,仍然可能支持这类支出,因为这被视为社区的共同价值和义务。
不是所有乍看起来涉及这种共同偏好的情况都属于这一类别。因此,在以下情况中个人选择可能受到限制:
在这些情况下,社会承担纠正个人选择有效实施过程失败的责任。更接近优值产品情况的是实物给予的情况。个人捐赠者可能选择实物给予而不是现金,因为他认为接受者的某些用途是有价值的。或者纳税人可能偏好提供实物援助的社会项目,如食品券或低成本住房,而不是现金补助。项目支持者认为这些用途是有价值的。
但对个人选择约束的接受可能超出给予行为和预算支持。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可能感到有义务分担某些成本(例如维护人民英雄纪念碑)或接受其资金使用的某些优先级,因为这是对社区价值观尊重所要求的。这种考虑可能适用于我们称之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供给。类似的考虑可能适用于社会负产品或不良产品的情况。
优值或不良产品的概念必须谨慎看待,因为它可能成为极权统治的工具。然而,这种共同价值观和关切确实存在于凝聚的社会中,它们的存在可能对个人选择的传统学说施加一些限制。
本内容探讨了公共产品的特征以及为什么它们必须通过预算过程提供。
萨缪尔森条件: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要求所有消费者边际收益之和等于边际成本,这与私人产品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不同。
搭便车问题:由于公共产品的非排斥性,理性的个体会选择搭便车,导致市场供给不足,需要通过政治过程强制性解决。
外部性内部化:通过补贴正外部性活动、征税负外部性活动,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现代经济中,纯粹的私人产品或公共产品相对较少,更多的是具有不同程度外部性的混合产品。政府的作用不是简单地替代市场,而是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补充和完善市场机制。这要求政府具备识别不同类型产品特征的能力,并选择相应的政策工具。
在中国的实践中,从改革开放初期主要依靠市场配置私人产品,到近年来加强公共产品供给、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现了对公共产品理论的实际应用。未来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如何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不同层级政府间合理分工,如何运用新技术降低排斥成本,都需要在公共产品理论指导下不断探索和完善。
虽然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理论都基于消费者主权前提,但社区偏好和优值产品的作用同样值得关注。在保持个人选择自由的同时,合理的集体选择机制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整体福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