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国家的财政制度是政府履行职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核心工具之一。财政制度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基础,更是社会公平与公共服务保障的重要支撑。一个健全的财政制度需要妥善协调收入与支出的平衡,通过科学筹集和合理分配财政资源,支持政府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经济调控等方面更好地履职。同时,现代财政制度必须回应经济全球化和治理现代化的趋势,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效率。
财政制度的功能不只体现在收支平衡和预算管理,更涵盖了税收体系设计、政府间财政关系、转移支付机制等方面。在财政资金筹集上,既要确保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也要坚持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在财政支出安排上,需要根据不同领域和区域发展需求,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分级治理的国家来说,如何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明确财权事权、健全转移支付和激励约束机制,是提升整体治理水平的关键。
本节将以中国财政制度为主要案例,系统梳理其基本框架、运行机制、改革路径以及面临的挑战,深入探讨财政制度如何服务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同时,也将对比国际财政制度的发展经验,展望未来中国财政体制的发展趋势和创新方向。
财政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预算管理、税收征收、支出安排等方式,实现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宏观调控等职能。同时,现代财政制度还关注财政透明度、问责机制和社会参与度,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现代化。
中国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形成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四级政府的财政架构。这种分级财政体制确保了各级政府能够根据自身的职责分工和区域特点,分担和落实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中央财政侧重于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主要负责需要全国统筹的重大事项;而地方财政则更加关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
依据2023年全国财政决算数据,各级政府的支出重点差异明显,反映出我国财政制度在支出功能上的层级化与专业化。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防、外交、全国性重大科技项目等全国性事务,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际形象;而广大地方财政负责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其在总量中占有明显主导地位。这一分配结构遵循了“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有利于加强基础公共服务供给,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同时,中央通过转移支付、补助等方式对地方予以支持,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强化了整体财政协调能力。
目前,地方财政压力较大,尤其是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财政可持续性和资金有效配置成为关注重点。2023年,地方承担了84.7%的教育支出和74.2%的医疗卫生支出,反映出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但同时,部分地方政府也面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水平攀升等风险,亟需完善财政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中国的财政收入结构较为复杂,涵盖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三大类。税收收入依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体,占据主导地位。非税收入则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收益,这也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财力补充。
2023年数据显示,税收收入不仅规模最大,而且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受政策和市场波动影响较大,近年来土地出让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这种收入分配格局反映了中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强中央、重激励、促均衡”的基本导向。中央政府通过集中过半税收来源,保障了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和全国统一市场的运作;地方政府则更多依赖共享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财力保障。然而,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出现一定回落,地方财政对稳定和多元化收入结构的需求日益迫切。
近年来,税收收入总体稳步增长,体现出我国经济发展和税制完善的成效。2021年土地出让收入达到峰值,随后受多重因素影响有所下降,这增加了地方政府对税收和多元化收入渠道的依赖。未来,如何进一步完善税收分配机制、拓展新型税源及合理调节土地财政,将是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政府间转移支付是中国财政体制的重要调节工具,既补充了地方财政收入的不足,又有助于实现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不仅有助于缩小东中西部、城乡之间的财力差距,也是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落实的关键支撑。
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达到10.1万亿元,约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0%以上。这一资金体量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地方财力调节和支持的重视。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三大类别。
转移支付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不同地区的民众能够享受到大致相当的公共服务水平。
一般性转移支付以财力均衡为导向,重点补助财力较弱、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有限的地区,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和质量。专项转移支付则主要针对中央部署的特定项目和政策任务,如生态环保、科技创新、脱贫攻坚等,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绩效约束。税收返还是对历史分税制改革的过渡安排,逐渐减量但仍为部分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扩大和地方治理压力上升,转移支付规模持续增加,其分配机制也在不断优化,强调公开透明和绩效导向。未来,如何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结构,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提升转移支付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将是中国财政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课题。
中国财政制度的法律基础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构成,除此之外还涉及《全国人大监督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相关配套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财政法律体系。2014年修订的预算法被称为“财政宪法”,全面确立了现代预算制度运行的总体框架,是财政管理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依据。
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预算制度,预算分为四本账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些预算体系分别对应着不同类型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管理,保障了政府财政活动覆盖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预算法的核心原则主要包括:
统一性原则:要求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的所有财务收支,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进行预算外收支。这一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平、高效与规范,也为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完整性原则:预算管理要全面、真实反映各类收支状况,涵盖所有财政活动,使政府的财政状况始终处于全面掌控、公开透明之下,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做到“全口径预算”管理。
公开透明原则:预算制定、审查、执行和决算全过程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同时承担社会舆论的监督责任。近年来,各级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出国出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已成为常态,显著提升了政府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事权与支出责任对应原则:根据不同政府级次的职责,合理分配财政收入与支出责任,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此外,预算法在预算编制、预算审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预算决算等方面有着系统性的法律安排,对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公开、转移支付制度等作出了规定,为中国现代财政制度的运行和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国正在稳步推进“税收法定原则”,即一切税收的设立、调整、减免和征收都须有法律依据,杜绝“径行收费”,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治理能力。目前,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等核心税种均已实现“法律化”,成为财政制度法治化的重要标志。
中国税收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实体税法,还涵盖税收征收管理法(即《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稽查制度、纳税信用评价、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等配套法规;同时,关于税收优惠、国际税收协定、反避税等方面的制度也逐步完善。这些配套法律为调节收入分配、保障税收征收、公正处理税务争议提供了制度支撑。
2023年,中国税收法定化进程取得重大突破,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中国最大税种即将实现法制化,为税收征纳双方提供了更明确、更公正的法律准绳。今后,随着更多税种制定专门法律,将进一步健全中国税收法治体系,提升财政制度的规范性和可预期性。

中国的预算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预算编制遵循"两上两下"的基本流程,这是我国预算管理制度中极为核心的一环,确保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一轮编制("一上一下"):6-7月,各部门及地方政府按照发展目标、政策需求,以及财政部门提前下达的部门支出控制数与重点支出方向,分析本年度经济运行和部门业务计划,编制本级预算草案。8-9月,各预算单位将预算草案及相关说明逐级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汇总、核算和初步平衡。这一阶段强调部门间信息沟通、政策衔接以及预算需求与资源约束的初步对接。
第二轮调整("二上二下"):10-11月,财政部门基于国家经济发展预期、中央和地方重大政策调整要求,以及预算编制初步平衡结果,对预算草案进行反复讨论和多轮修订,主要包括完善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合理压减一般性支出等。12月,形成统筹后的预算草案,确保预算总额与分配结构符合国家宏观调控与财政可持续原则。
审批执行:次年3月,预算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这是我国财政资金安排的法定程序。获得批准后,预算正式下达和执行。此后的执行过程中,若遇到经济形势显著变化或紧急重大支出需求,可依法进行预算调整,但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议通过。
预算编制原则小结
- 依法编制:严格遵循《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统筹兼顾:平衡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应急储备等多方面需求。
- 量入为出:根据财政收入预测安排支出,强化收支平衡约束。
- 公开透明:预算编制和安排全过程信息公开。
近年来,数字财政、智慧预算等理念深入推进。各级财政部门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编制和管理预算,例如推广预算编制一体化平台和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实现跨部门的数据互通和实时协作;推动绩效预算、零基预算等理念,强化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智能化平台还支持预算过程的痕迹追溯与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了预算绩效评估能力。
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与高效使用:
人大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定期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及调整报告,有权审查预算调整、追加安排等事项,并对疑点问题进行质询、调查,保障法定职责和财政民主权利落地。
审计监督:审计机关按照法定职责,对预算收支、重点项目使用和财政绩效开展独立、权威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年度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并成为下年度预算调整和管理改进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推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和限额管理,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资金拨付和结余结转情况的日常监管,有力防范预算资金闲置、挪用或滞留等风险。
社会监督:推进全面预算公开,涵盖预算草案、预算批复、执行进度、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明细,使社会公众和媒体能够实时了解和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成效。部分地方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公众参与和廉政反馈机制,促进财政决策科学化与治理现代化。
案例分析
2022年,某地在预算执行中引入“互联网+审计”技术,实时发现并纠正数起资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这些监督措施的协同,构建了覆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问责的闭环监管体系,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绩效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现行税制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具备税种设置齐全、结构相对合理、调节功能渐趋完善等特点。现有税种涵盖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等多个类别,能够较为全面地实现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分配和引导经济发展的目标。
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其中,增值税自1994年税制改革成为第一大税种,具有税基广阔、征管相对简便、对经济适应性强的优势。流转税是生产和流通环节中最重要的税种,对于促进国内商品和服务流转、规范市场秩序发挥了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流转税占比虽有小幅下降,但依然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
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反映了经济发展中居民和企业收入水平的提高。所得税通过累进税制、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兼顾了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近年来,所得税在总税收中所占比重逐步上升,体现出税收结构中直接税比重加大的趋势,更好地发挥了税收的公平调节功能。
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目前财产税收入在整体税收收入中占比较小,但各界普遍认为其发展潜力巨大。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和财产分配多元化,财产类税种逐渐成为税制改革关注的重点,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和促进社会公平。
资源税、环境税等其他税种:近年来,国家对资源环境保护愈发重视,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种陆续完善。这类税收不仅增加了财政收入,还引导企业和个人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中国税收结构近年来正经历由以间接税(流转税)为主,向直接税(如所得税、财产税)比重提升的渐进式转变。这一转变不仅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税收公平,也有助于增强地方政府的税收自主权。此外,随着现代服务业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税、环境税等新型税种也在探索实践,为未来税制结构带来更多可能。
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现了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建立了统一的税务机构。这一改革是近20年来中国税收征管体系最重要的制度变革之一,带来了诸多显著成效:
征管效率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大幅提高,“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统一办税服务厅和线上办税服务平台全面上线,让企业和个人纳税申报、发票管理、政策查询等流程更加便捷高效。
征管质量改善:通过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规范性显著提升。全国纳税人信息库建设、税务大数据分析、发票电子化改革等措施,使税务机关能够更有效地识别涉税风险和异常行为,推动税收治理数字化智慧化。
纳税服务优化: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网上办税成为主流方式。税务部门开通APP、微信公众号、远程辅导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解答、个性化提醒、风险预警等便捷服务,大幅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体制融合与协同管理:国税地税合并后,统一实行征收、管理、稽查、服务等体系,有效避免了过往因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导致的重复征管和监管盲区。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不仅是机构整合,更是征管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变革,需要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确保税收公平。未来,如何加强征管科技创新、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将成为提升中国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的关键。

中国政府债务管理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政府适度扩大债务规模以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和区域协调发展。但整体上债务规模依然保持在可控水平,风险总体可防可控。
截至2023年末,中国政府债务余额约60万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债务约2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约34万亿元。中央债务以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为主,主要用于支持国家重点领域投资和宏观调控。地方政府债务则分为一般债务(主要用于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一般性支出)与专项债务(主要用于具体公益性项目)。近年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持续较大,有效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但也带来了地方隐性债务隐患和管理难点。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显示的政府显性债务外,部分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还存在一定规模的隐性债务,这对宏观经济和财政可持续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近年来中国财政部门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严控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推进债务清理和规范化管理。
为确保债务安全和财政可持续发展,中国建立了全方位、动态化的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了多重防线:
限额管理:国家依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都有年度上限,地方两会需对本级债务限额依法审批。严禁各级政府违法违规新增债务。
预算统筹与偿债保障:政府每年编制全面的债务收支预算,将债务还本付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门设立偿债准备金,确保还本付息不出现违约。
风险预警:建立立体化的债务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通过债务率、偿债率、逾期率等多维指标,对高风险地区和领域实施差异化、动态管控。对发生风险苗头的地方,及时预警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问责机制:健全政府债务终身问责和倒查责任制度。对违法违规举债、变相举债、违规担保等行为严肃问责,强化领导干部债务管理责任。
地方隐性债务整治:加强对平台公司融资、PPP项目等易出隐债领域的排查和风险化解,推动隐性债务置换、规范和消减,严禁通过各种变通手段新增隐性债务,对违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
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逐步加强债务信息公开透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债务数据与风险状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公开、透明、负责任的债务管理氛围。
中国政府债务/GDP比率虽然逐年增加,但仍处于国际公认的“60%警戒线”之下。与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相比,中国政府负债率水平属于中低区间,仍具备较大财政调控空间。未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债务管理机制还需持续优化——既要用好“负债杠杆”服务高质量发展,也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中国正在加快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以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现代财政制度不仅关注收支管理,更强调财政政策的稳定性、可持续性与公平性。其主要特征包括:
预算制度科学化: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行中期财政规划,完善绩效预算和零基预算等方法,提高预算配置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税制体系优化:持续推进税收法定,深入改革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制度,推动财产税、环境税等新税种建设,逐步完善收入分配调节和绿色发展导向。
财政关系规范化:深入推进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边界,健全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财政治理能力:强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联动,提升财政调控的前瞻性和灵活性,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正成为中国财政制度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
智慧预算:通过数据集成平台、自动化分析工具,实现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分析历史支出数据、自动生成预算建议,提升科学决策和管理效率。
电子税务:普及电子发票、远程申报、非接触式纳税服务,利用大数据分析识别税收风险,实现税务治理数字化。开发税务APP、政务服务一体机等工具,便利纳税人体验,提升征管效率。
财政资金智能监管: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实现财政资金流转全过程可溯源,防止资金挪用、浪费和腐败。通过智能合约自动触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合规性和透明度。
绩效管理与公众参与:建立财政绩效评价系统,对各级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实施全过程跟踪评估。探索“阳光财政”,通过公开预算、支出和绩效信息,吸引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提升财政透明度。
数字化财政不仅提高了财政管理效率,更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未来,随着5G、物联网等技术的普及,智慧财政也将向更智能、更普惠、更安全的方向迈进。
财政制度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其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国家发展质量和民生福祉。从中国财政制度的演变可以看出,现代财政制度离不开科学的收支结构、完善的法律框架、规范的管理机制与严格的监督体系。
展望未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提升以及各类新兴经济业态的涌现,财政制度改革将持续深化:如更加注重收入分配的公平性、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与财政公开透明,以及加强与货币、产业等宏观政策的协同。每一次改革不仅是制度层面的完善,更是管理理念、技术创新与服务导向的有机结合。
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推进理论与实践创新、优化财政治理体系,财政制度才能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公平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成为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