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濂
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又患无硕师、名人与游,尝趋百里外,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先达德隆望尊,门人弟子填其室,未尝稍降辞色。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请;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其欣悦,则又请焉。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劲不能动,媵人持汤沃灌,以衾拥覆,久而乃和。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同舍生皆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盖余之勤且艰若此,今虽耄老,未有所成,犹幸预君子之列,而承天子之宠光,缀公卿之后,日侍坐备顾问,四海亦谬称其氏名,况才之过于余者乎?
今诸生学于太学,县官日有廪稍之供,父母岁有裘葛之遗,无冻馁之患矣;坐大厦之下而诵《诗》《书》,无奔走之劳矣;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凡所宜有之书,皆集于此,不必若余之手录,假诸人而后见也。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流辈甚称其贤。余朝京师,生以乡人子谒余,撰长书以为贽,辞甚畅达,与之论辨,言和而色夷。自谓少时用心于学甚劳,是可谓善学者矣!其将归见其亲也,余故道为学之难以告之。谓余勉乡人以学者,余之志也;诋我夸际遇之盛而骄乡人者,岂知予者哉!

我小时候就非常爱好读书。家境贫寒,没有办法购置书籍来阅读,常常向有藏书的人家借书,亲手抄录,按照约定的日期归还。天气极其寒冷,砚台里的墨水冻成坚冰,手指冻得无法弯曲伸直,也不曾有过丝毫懈怠。抄录完毕,便快步送还,不敢稍微超过约定的期限。因此,人们大多愿意把书借给我,我也因此得以广泛阅读各类书籍。到了成年之后,愈发仰慕古代圣贤的学问,又苦于没有大师名儒可以请教,曾经奔走百里之外,手持经书向当地德高望重的前辈求教。那位先达德望隆重,门下学生挤满了他的屋子,他从来不曾对学生稍微和颜悦色。我恭恭敬敬地侍立在他身旁,提出疑问,虚心求教,俯身侧耳聆听;有时遇到他大声呵斥,我的神色反而愈加恭顺,礼节愈加周到,不敢说一个字反驳;等到他心情愉快,便再去请教。所以我虽然愚钝,最终还是有所收获。
当我跟随老师求学的时候,背着书箱,拖着破旧的草鞋,行走在深山大谷之中,严冬寒风凛冽,大雪积深数尺,脚皮冻裂了也浑然不觉。到了住所,四肢僵硬得动弹不得,旅舍的仆役端来热水为我浇洗,用被子把我裹住,过了很久才慢慢暖和过来。住在旅馆里,主人每天只供应两顿饭,没有新鲜肥美的食物可以享用。同住的学生们都穿着华美的绸缎衣裳,戴着红缨宝石装饰的帽子,腰间悬挂着白玉环,左边佩着刀,右边带着香囊,光彩夺目,宛如神仙一般;而我却穿着破旧棉袍夹在他们中间,心里丝毫没有羡慕的念头。因为心中有足以让自己快乐的事,便不觉得吃穿不如别人了。我求学的勤苦艰辛就是这样,如今虽已年迈,没有什么特别的成就,却还有幸置身于君子之列,承蒙天子的恩宠,跟随在公卿之后,每天陪侍左右以备顾问,四海之内也有人错误地称赞我的名字,何况才能远超过我的人呢?
如今太学里的学生,朝廷每天有粮食供给,父母每年有衣物资助,再不必忧虑挨冻受饿;坐在宽敞的大厅里诵读《诗》《书》,也没有奔走劳苦之累;有司业、博士做老师,没有问了却得不到解答的,也没有求了却得不到的;凡是应该有的书,都汇集于此,不必像我那样亲手抄录,向别人借来才能一见。如果学业有不精通、品德有不成就的,并非天资低下,而是心思不如我专一罢了,这又哪里是别人的过错呢!
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里已经读了两年,同辈人都很称赞他的贤能。我进京朝见皇帝,他以同乡后辈的身份来拜见我,带来一篇长信作为见面礼,文辞十分流畅,与他谈论切磋,言语温和、神色平易。他自说年少时用功学习十分刻苦,这真可以称得上是善于学习的人了!他将要回乡探望父母,我便特意把求学的艰辛告诉他,用意无非是勉励同乡的年轻人好好学习;若有人说我是在夸耀自己的际遇优厚、在同乡面前炫耀,那才真是不了解我的人!
《送东阳马生序》写于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是宋濂辞官还乡时写给同乡晚辈马君则的一篇赠序。“序”作为一种文体,有书序与赠序之分,此处是赠序,性质近于临别赠言,是古人送别时表达情谊与期许的惯常方式。东阳马生名君则,彼时正在京师太学求学,趁着上京探亲的机会前来拜访宋濂,宋濂便作此文相赠,勉励他珍惜学习机会、勤勉向学。
文章以第一人称写就,宋濂将自己从少年时借书抄录、成年后跋山涉水求师、旅居京师粗衣淡食的种种艰辛,一一娓娓道来,构成一幅真实的求学图景。这些经历并非夸张渲染,而是宋濂亲身所历,读来质朴动人。接着,他将太学生优渥的学习条件与自己当年的处境并列对照,意在说明:条件好坏并不是决定学业成败的关键,专心与否才是根本。末段点明写作缘由,态度诚恳,既无说教之气,亦无矫饰之词。
宋濂(1310—1381),字景濂,号潜溪,浙江东阳人,明初著名文学家,被誉为“开国文臣之首”。他的文章以质朴平实、言之有物著称,本篇正是其代表作之一,历来被选入教材,广为流传。
“序”并非序言,而是一种独立的文体。赠序多写于送别之际,作者通过回顾经历、表达期许来勉励对方。《送东阳马生序》正是这类文章的典范,以亲身经历代替空洞说教,读来真实可信,感染力远胜一般勉励之词。
“四支僵劲不能动”中的“支”,通“肢”,指四肢。古代“支”“肢”二字有时通用,含义相同。阅读时若遇此类通假,应将其还原为现代常用字来理解,不必将“支”解作支撑或分支。
“走”,古义指快步行走、奔跑。“录毕,走送之”即抄录完毕后快步跑去归还。现代汉语的“走”指普通步行,速度较慢,与古义截然相反,不可混用。
“假”,古义指借用。“每假借于藏书之家”中“假”与“借”并列,均为借用之意。现代汉语的“假”多指虚假或休假,“借”义已几近消失,是典型的古今异义词。
“汤”,古义指热水。“媵人持汤沃灌”即仆役端来热水为我浇洗身体。现代汉语的“汤”多指含汤水的菜肴或饮品,“热水”义仅保留在“赴汤蹈火”这类成语中,日常用语中已不再使用。
“再”,古义指两次。“主人日再食”即主人每天提供两顿饭。现代汉语“再”多表示又一次或将来的重复动作,“两次”义已鲜见,需结合语境加以辨别。
“容臭”,古义指香囊,用于盛放香料随身携带,属古代贵族子弟的随身佩饰。“右备容臭”中的“臭”读 xiù,指香气。现代汉语“臭”(chòu)指难闻的气味,与古义完全相反,须注意读音与含义均不相同。
“腰白玉之环”中的“腰”,本为名词,指腰部。此处活用为动词,意为在腰间佩戴。整句意思是腰间悬挂着白玉环,是名词用作动词的典型用例,判断方法是看该词在句中是否充当谓语且带有动作含义。
“手自笔录”中的“手”,本为名词,此处活用为状语,意为亲手、用手。整句意思是亲手抄录,是名词活用为状语修饰动词的用法。
“嗜”,读音为 shì,意为特别爱好、沉迷。“嗜学”即嗜好读书,程度深于一般的“喜爱”,含有专一成癖的意味。
“硕”,读音为 shuò,意为大、显赫。“硕师”指学问渊博、声望卓著的大儒,并非随便一位先生都可以称作“硕师”。
“叱咄”,读音为 chì duō,指大声呵斥。“叱”是吆喝,“咄”是呵斥的语气声,两字合用,形容老师的严厉态度。
“皲裂”,读音为 jūn liè,指皮肤因寒冷干燥而开裂。“足肤皲裂而不知”形容天寒路险,脚皮破裂却浑然不觉,侧面烘托出求学意志之坚。
“媵人”,读音为 yìng rén,指侍从、仆役,此处指旅馆中服侍客人的伙计。
“衾”,读音为 qīn,指被子。“以衾拥覆”即用被子将人包裹起来取暖。
“烨然”,读音为 yè rán,形容光彩夺目的样子。“烨然若神人”描绘同舍生衣饰华贵、光彩照人的形象。
“缊袍”,读音为 yùn páo,指用乱麻填充的棉袍,是粗劣破旧的御寒衣物,与同舍生的绮绣华服形成鲜明对比。
“以”在本文中出现频繁,用法各有不同。“无从致书以观”中的“以”表示目的,相当于“来”或“用来”;“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中前一个“以”意为“因为”,后一个“以”意为“把”;“俯身倾耳以请”中的“以”表示方式,相当于“来”。辨别“以”的用法,须将每个句子逐一分析,不可一律而论。
“之”字用法在本文中也值得关注。“弗之怠”是宾语前置句,正常语序应为“弗怠之”,意为不在这件事上懈怠。文言否定句中代词宾语提前,是固定句式,“之”在此指代抄书这件事,作动词“怠”的宾语。
文言文字词的学习,重在积累“古今异义”与“一词多义”两类。古今异义词往往最容易望文生义、误解原文;而“以”“之”“而”这类虚词,一字多用、随语境变化,若不加细辨,极易读错句意。每遇这两类词,都应停下来结合语境逐一确认,养成习惯,才能读懂文言文的真正意思。
全文共四段,脉络清晰,层层递进。
第一段写宋濂幼时借书苦读与成年后远道求师的经历。文章开篇便点明“嗜学”这一根本,随即以“家贫,无从致书以观”引出借书抄录的情节。天寒手冻却不敢懈怠,录毕即还、不逾约期,写出的是一个少年对书籍的珍重与对诚信的坚守。及至成年,又因“患无硕师名人与游”而百里求教,即便遭遇先达的叱咄也不退缩,愈挫愈恭。这一段着力塑造的,是一个在困境中主动求学、矢志不渝的形象。
第二段写从师途中跋涉之苦与旅居生活之艰。负箧曳屣、穿行深山、足肤皲裂,是求师路上身体上的苦;抵达旅舍后四肢僵硬、每日两餐、饮食粗陋,是旅居生活物质上的匮乏。而与同舍生华服珠饰的强烈对比,则将这种清苦衬托得更加突出。然而作者笔锋一转,以“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收束,说明精神上的充实足以弥补物质上的不足,这是全段乃至全文的思想核心所在。
第三段以太学生的优越条件与自身昔日的艰辛相互映衬。有廪食之供、有裘葛之遗、有宽厦可诵书、有博士可问学、有群书可随取,五个层面一一列举,每一条都是对自己当年苦况的反面。但宋濂并未就此发出“今不如昔”的感慨,而是将笔锋直接指向学业成败的根本:“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条件再好,若心不专一,依然难有所成;这不是责怪,而是点醒。
第四段点明写作缘由。宋濂简述与马生相见的经过,肯定其善学,随即说明此文是因马生将归乡而作,意在以自身经历勉励他。末句“谓余勉乡人以学者,余之志也”,既是解释写作动机,也是对可能产生误解之人的一种温和回应,语气诚恳而不失风度。
四段内容形成“幼时苦学—求师艰辛—对比太学—赠别勉励”的完整脉络,前三段铺叙自身经历,第四段才正式点出写作对象与目的,一切铺垫都服务于最终的勉励,结构紧凑,水到渠成。
宋濂是本文唯一着力刻画的人物,文章通过他的亲身叙述,呈现出一个在重重困境中从未放弃求学的读书人形象。他借书时守信还期,求师时不惧叱咄,从师途中忍受严寒与简陋的饮食,身处华服同学之间却“略无慕艳意”——这一系列细节并非对苦难的炫耀,而是在说明:当一个人心中有真正在乎的事,外部的得失便不再是困扰。宋濂并未将自己塑造成苦尽甘来的励志典型,而是在陈述完这一切之后轻描淡写地说,如今虽已有些微名,但“未有所成”,这份谦逊使整篇文章少了几分说教气,多了几分真实的温度。
马生在文中几乎只是一个背景人物,却至关重要。他“辞甚畅达”“言和而色夷”,自述少时用功甚劳,是一个有才有志的年轻人。正是这样一个人,才值得宋濂郑重写下这篇文章相赠。宋濂并非觉得他懈怠、需要被督促,而是希望他在即将离开太学这段时光时,能够从这份亲历的陈述中,更深地理解勤学之道并非外部所迫,而是发自内心的自觉。
宋濂写此文并非出于对太学生的指责,而是出于真切的期待与爱护。文中“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一句,语气平实,没有居高临下的训诫之意,更像是一位长辈以自身经历换来的体会,值得细细品味,不宜简单理解为批评。
《送东阳马生序》最打动人的地方,不在于它讲述了多么艰苦的求学经历,而在于它用一种极其克制的口吻来讲述这一切。宋濂没有呼天抢地,也没有慷慨激昂,他只是把那些往事一件一件地摆出来——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负箧曳屣、穿行深山;四肢僵劲、两餐粗食——然后说,“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这句话说得轻巧,却是全文最重的一句话。它揭示的不是吃苦精神的伟大,而是一个人当真热爱某件事时,苦与乐的感受会悄然发生转变。
文章在叙述上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结构安排:前两段极力铺叙自身的艰辛,第三段却突然转向太学生的优渥条件,形成强烈的今昔对比。这种对比并非是为了让读者感叹世事不公,而是为了引出“心不若余之专”这一判断。条件的好坏,不过是学习的外壳;专心与否,才是学业成败的内核。宋濂用自身的例子证明:外部条件可以极其恶劣,但只要内心充实,依然可以有所得。这个道理说起来简单,但用亲身经历来说,分量便完全不同。
从写法上看,文章几乎不用形容词堆砌情感,而是依靠具体的细节来说话。“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短短十一个字,写出了一个贫寒学子的守信与自律;“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写出的是在压力下的隐忍与坚持。这些细节不是为了博取同情,而是如实呈现那段岁月本来的样子,读来反而更令人信服。
宋濂此文之所以流传至今,在于他所讲述的并非某种特定历史条件下才有的苦楚,而是一种普遍的人生经验——真正的热爱能够支撑一个人穿越困境。这种经验跨越了时代,放在今日依然有其真实的重量。
本文在叙事上以第一人称贯穿始终,宋濂以“余”自称,将亲身经历娓娓道出,拉近了与读者之间的距离。这种叙述方式使文章具备了一种“口述回忆”的亲切感,读者读到那些具体的细节——砚冰坚、手指冻、足肤皲裂——会不由自主地代入其中,感受比泛泛而谈的说理要深得多。
文章在叙事节奏上张弛有度,详略分明。第一、二段重在铺陈,字数较多,细节充实;第三段转为对比陈述,语气简洁;第四段则简短收束,点明写作用意。这种详略的安排并非随意为之,而是服务于全文的说理逻辑:铺陈得越充分,对比才越有力,最终的结论才越令人信服。
对比是本文最重要的写作手法。自身的缊袍敝衣与同舍生的绮绣华服并列,自身昔日借书手录与太学生今日坐拥群书并列,自身求师时遭叱咄而仍恭顺与太学生有博士可随时问询并列。每一组对比都不是为了营造委屈感,而是为了烘托出“心专”这一核心论点的分量。
《送东阳马生序》的高明之处,在于它把一篇本可写成空洞劝学之文的赠序,写成了一份有血有肉的个人陈述。宋濂从不说“你应该如何如何”,而是说“我当年是如何如何的”,将道理藏在经历之中,让读者自己去感受、去领悟。这种以叙代议的笔法,正是本文历久弥新的根本所在。
一、选择题
1. 下列各项对“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 作者天生不在乎吃穿,对物质生活毫无感觉
B. 作者内心有精神上的充实与快乐,因此不觉得物质匮乏是苦
C. 作者故意压抑自己的物质欲望,以表现高尚品德
D. 作者认为物质生活本来就不重要,精神才是一切
答案: B
解析: 这句话的关键在于“以中有足乐者”,“中”指内心,“足乐者”指足以让自己快乐的事,即对学问的热爱与追求。正因为内心有真正在意的事,所以吃穿不如人这件事便不在心上。A项说“天生不在乎”是错的,原文并无此意;C项“故意压抑”也不符合文章的自然叙述口吻;D项“物质本来不重要”则将作者的话过度引申,偏离了原文的语境,唯有B项最为贴切。
2. “媵人持汤沃灌”中“汤”的意思是
A. 热汤、肉汤
B. 热水
C. 温水
D. 药汤
答案: B
解析: 此处“汤”是古义,指热水,而非现代汉语中含菜肴的汤水。整句话的意思是旅馆仆役端来热水,为作者浇洗冻僵的四肢,以帮助其恢复体温。A、C、D三项均以今义套入古文,不符合文言语境,B项正确。
3. 宋濂在第三段列举太学生的种种优越条件,其主要用意是
A. 表达对太学生幸运处境的羡慕
B. 批评太学生不珍惜机会、贪图享受
C. 以今日之优与昔日之苦相对照,说明学业成败在于是否专心
D. 向朝廷感恩,肯定国家对读书人的厚待
答案: C
解析: 第三段列举廪食之供、裘葛之遗、宽厦诵读、博士为师、群书汇集五个方面,并非为了褒贬,而是为了引出“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这一结论。对比的目的是说理,即条件好坏并非决定学业的根本,专心才是关键。A项的“羡慕”、B项的“批评”、D项的“感恩”均不是本段的主旨,唯C项准确把握了对比手法背后的论证逻辑。
4. 下列对“弗之怠”的语法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正常语序,“之”是结构助词,无实义
B. 宾语前置句,“之”是代词,作“怠”的宾语,指代抄书这件事
C. 状语前置句,“之”修饰“怠”
D. 判断句,“弗”是判断词
答案: B
解析: “弗之怠”是文言否定句中代词宾语前置的典型句式,正常语序应为“弗怠之”,意为“不在这件事上懈怠”。“之”是代词,指代抄书一事,作动词“怠”的宾语,因处于否定句中且宾语为代词,故提前至动词之前。A、C、D三项均不符合文言语法规则,B项分析正确。
二、阅读理解题
5. 宋濂在文中写到与同舍生在服饰上的巨大差距,却说自己“略无慕艳意”,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他为何能做到这一点。
答案: 宋濂能做到“略无慕艳意”,根本原因在于他“以中有足乐者”,即心中有对读书求学真切的热爱与追求。正是这份内心的充实,使得外部物质上的差距在他眼中变得微不足道。他从幼时便嗜学,借书抄录、百里求师,一路走来靠的不是外部的督促,而是内心对知识与圣贤之道的主动渴望。当一个人真正在乎某件事,精神上便已自足,便不会将注意力放在与旁人的物质比较上。
解析: 本题考查对“以中有足乐者”这一核心句的理解,以及将其与文章整体联系起来的能力。答题时需说明“足乐者”是什么,再结合前文对求学经历的叙述,说明这种内在充实的来源,切忌空谈“精神力量”而不结合原文。
6. 有人认为宋濂写此文是在向马生炫耀自己当年吃苦的经历,你同意这种说法吗?请结合全文内容说明理由。
答案: 不同意。从写作目的来看,宋濂在末段已明确说明,此文是因马生“将归见其亲”而作,是借送别之机以自身经历勉励同乡后辈,用意在于勉励,而非炫耀。从叙述口吻来看,宋濂在陈述艰辛经历时态度平实,并无夸大苦难之意,更以“未有所成”自谦,丝毫没有居高临下或自我标榜的姿态。从文章的逻辑来看,他铺叙艰苦是为了服务于“心不若余之专耳”这一论点,经历是论据,论点才是目的,以此证明条件好坏不是决定学业的根本。因此,将此文理解为“炫耀”是对宋濂写作意图的误读。
解析: 本题考查对文章写作意图的整体把握,属开放型问答,但答案方向明确。回答时需从三个角度切入:写作目的(末段的说明)、叙述态度(平实谦逊)、论证逻辑(以叙述服务论点),三者结合方能完整论证观点,切忌仅凭主观感受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