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如何决定将有限的财政资源投向哪些项目?这是每个国家都面临的重要问题。由于政府预算有限,不能对所有有益的项目都予以资助,因此,科学合理地选择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就成为公共经济管理的核心挑战。
公共支出涉及面极广,包括新建地铁线路、乡村公路改造、提升教育质量、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住房保障、环境治理乃至新兴的数字基础设施等。每一项投资都关系社会福祉的提升,但财政约束要求在众多备选方案中进行权衡和优先排序。这一决策过程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需兼顾社会公平、区域协调、环境可持续等多重目标,并对可能的成本、风险和长期影响做出科学预测。
为此,许多国家引入了体系化的公共支出评估方法,力图在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政策目标之间寻求平衡。本节将深入探讨公共支出评估的核心原理和基本流程,包括如何识别和衡量项目的直接效益与外部效益,如何估算和贴现长期成本与收益,以及在多目标和不确定性背景下如何支持实际决策。通过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我们全面理解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背后的经济学逻辑,认识科学评估在提升公共支出效率中的重要作用。
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CBA)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是公共财政学最活跃的研究领域之一。作为将定量分析引入政策决策的经典方法,CBA强调以货币化方式系统比较项目带来的所有社会收益与成本。虽然在实际应用中极其有用,但其理论基础涉及一些复杂且富有争议的问题,比如如何合理确定贴现率、风险溢价与社会价值评估等,尤其以贴现问题最为突出,是理论与实践探讨的热点。
政府支出评估的核心在于如何最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这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在既定预算规模下分配资金,二是如何确定预算的最优规模。
我们首先考虑一个理想化的情况:所有项目都可以精确分割,即可以按小幅度增减投资规模。
假设国家发改委需要将1000亿元在两个基础设施项目X和Y之间进行分配。就像家庭主妇分配家庭预算一样,决策者必须确定提供每项服务的成本C和预期收益B。
资金配置的目标是使预算产生的总效益最大化,即最大化净效益总和 ∑(B - C)。在总成本 ∑C 由预算规模确定的情况下,任务就是最大化总效益 ∑B。
图中显示了两个项目的边际效益曲线。最优配置原则是:将资金在X和Y之间分配,使得用于X的最后一元钱的效益等于用于Y的最后一元钱的效益。因此,当OA分配给X项目,OB分配给Y项目,且AC = BD时(都等于9),OA + OB = 1000亿元的总预算得到最优分配。
更全面的预算观点表明,问题不仅是分配既定规模的预算,还包括确定预算本身的最优规模。这时候政府必须决定资源如何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分配。
在可变预算情况下,公共项目的机会成本不再是放弃的其他公共项目效益,而是转移给公共部门使用而放弃的私人项目效益。现在的任务是最大化 ∑(B - C),包括公共和私人项目的效益和成本。
在完善市场条件下,私人部门每花费1元的边际效益等于1元。因此,公共支出应该扩展到最后一元钱的支出产生1元价值的效益为止。
前面假设支出可以在项目间精确分割,但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如此。许多具体项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涉及一次性投资。比如,在建设北京到上海的高铁和北京到广州的高铁之间做选择时,不存在边际调整的可能。
假设我们有70亿元预算用于高铁项目,需要在七个候选项目中做选择。下表展示了各项目的成本、效益和净效益:
我们可以考虑三种决策规则:
规则1:按效益成本比排序
选择京广提速、京沪高铁二线、沪深高铁和沪杭磁悬浮。总成本63亿元,总效益104.9亿元,净效益41.9亿元,剩余7亿元。
规则2:最大化净效益
选择京广提速、京沪高铁二线、沪深高铁和成渝城际。总成本69.5亿元,总效益112亿元,净效益42.5亿元,剩余0.5亿元。
规则3:最小化剩余资金
选择京沪高铁二线、成渝城际、京广提速和西部铁路。总成本70亿元,总效益103亿元,净效益33亿元,无剩余。
比较三种规则,显然规则1和规则2都优于规则3,因为它们以更低的成本获得了更多效益。规则1和规则2的选择更困难一些。规则2比规则1多花费6.5亿元,增加7.1亿元效益,净效益增加0.6亿元。即使边际效益成本比只有1.09,这仍然是有价值的投资。
如果预算规模没有固定限制,问题就回到权衡公共资源和私人资源的使用。对于整体性项目,我们采用这样的规则:只要项目效益超过其成本就值得投资。
项目选择的决策规则取决于预算是固定还是可变,项目是可分割还是整体性的。实践中最常见的情况是整体性项目配合有限预算,此时应选择能够最大化净效益的项目组合。
项目评估的核心在于衡量项目带来的社会福利提升,而“消费者剩余”是解释这种效益的重要经济学工具。理解这个概念,有助于我们科学合理地评判各类公共项目的价值。

消费者剩余指的是消费者愿意为某商品支付的最高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之间的差额所形成的利益。它反映了消费者因市场价格较低而获得的“超额效用”。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需求曲线来直观体会这个概念。
假设如上图所示,一辆汽车的需求曲线呈下降关系,代表随着数量的增加,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逐步降低。例如,第一辆车的最大支付意愿是21万元,第二辆是18万元,依次递减。这一条曲线体现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如果汽车免费供应,所有消费者都会尽可能多地消费,达到8万辆,此时总效益即需求曲线下方全部面积,包含了所有消费者对汽车产生的主观价值。如果市场价格为12万元,只购买意愿高于12万元的消费者才会购买,共成交4万辆。在这种情况下,总效益是需求曲线下从0到Q₁(4万辆)下方的面积;而消费者实际只需支付12万元/辆,实际支付区域为一个长方形。两者之间的三角形,即为“消费者剩余”——即那些本可以付更高价格的消费者获得的 “实惠”。
消费者剩余常被用来衡量市场或政策变化(如价格调整、税费变动、供给变化等)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例如,当新技术或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了市场价格,消费者剩余将会增加,这也正是大部分公共项目的社会价值体现之一。
此外,消费者剩余的变化也是政策制定者评估社会政策得失的重要依据,常用于福利经济学和成本效益分析,是公共项目评估中的基础概念。
将消费者剩余的概念扩展到公共项目评估,可以更全面地衡量公共投资的社会回报。例如,假设一个公共服务(如供水、高铁运输)有明确的需求曲线,项目以单位成本12万元提供服务。项目的“净效益”就等于消费者剩余与成本之差,表示真正创造了多少社会福利。
对于可分割项目(即服务规模可以连续扩大的项目),最佳的供给决策是将服务供给扩展到边际评价等于边际成本的程度,也就是说,继续增加供给不再带来额外的净效益(此时“边际消费者剩余”增长为零,总剩余最大化)。
这一原则指导下,最优的投资决策并不是简单地把预算全部花掉,而是要权衡投入与回报,确保每一元支出都能产生相应的社会价值。
在固定预算下,面对若干可分割项目或者可选择的投资组合,决策者同样应选择能使“消费者剩余面积之和”——也就是净社会福利——最大的项目组合作为优先投资。
补充说明:
通过对消费者剩余和净效益的理解,可以建立科学、客观的公共投资评估体系,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在对公共项目进行评估时,科学地区分各种效益和成本类型对于合理决策和优化资源配置至关重要。通常我们可以从多个维度对效益和成本进行分类,每一种类别在分析中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际项目经济分析中,正确辨别各类效益与成本的性质,是避免重复计算、遗漏影响和误导结论的关键。
识别和区分真实效益与货币性效益是公共项目成本效益分析的首要环节。真实效益(Real Benefits)指实际提升社会福利的效果,比如生活质量提高、环境改善、健康状况进步或生产力的增加。真实成本则是为获得这些效益而消耗的真实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本、原材料等。
货币性效益和成本(Monetary or Transfer Effects)则主要源自价格波动、税费调整等经济因素导致的收入分配变化。例如项目带动的地价升高、工资变化、市场价格上涨等,这些并未真正改变社会福利总量,往往是“一个人的所得是另一个人的损失”,为转移支付性质。

举例说明:南水北调工程
在项目决策时,通常只将真实效益和成本纳入净社会福利分析。货币性影响一般只在涉及分配权重、区域财政影响、政策调整等具体问题分析时才单独列出,否则容易高估或低估项目社会价值。
以三峡工程为例:
无形效益常需采用影子价格、意愿支付法等间接方法估值。
以下表格展示三类典型公共项目的效益与成本类型,便于对照理解:
通过系统性梳理这些类型,政策制定和项目评估者能够更全面、科学地判断公共投资的真实社会价值,为政府预算和社会协作提供有力理论支持。
许多公共项目的效益和成本很难用市场价格直接衡量,尤其是在涉及国防、安全、教育、生态环境、社会稳定、文化认同等领域。此类“无形效益”并不等于无价值,恰恰是提升社会整体福祉的重要支撑。这类项目的评估,往往需依赖间接测算与专业判断,结合特定环境采取合理的影子定价。
经济学家提出了多种间接方法来度量和货币化无法直接定价的项目效益:
这些方法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量化无形项目的客观依据,但在实际应用中往往还需结合社会偏好和政治协商等主观判断。
市场价格并不总能反映真实的社会资源消耗和机会成本,因此需要对实际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称为“影子定价”。
当无形项目效益难以货币化时,可以采取“成本有效性”分析法,即在同一目标下对不同实现路径的投入成本进行比较。而不是直接比对效益绝对值。此策略在医疗卫生、交通、武器系统等领域应用普遍。例如:
综上所述,公共项目中的无形效益评估与影子定价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关键环节。系统梳理间接估值与影子价格的适用场景,有助于克服市场失灵和政策偏误,提升政府支出的整体社会价值。
许多支出项目不仅产生一种效益,而是服务于多个目标。比如,某个武器系统可能既有防御功能又有攻击能力;教育支出既能提高识字率又能促进科技进步。
假设有300亿元用于教育,需要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分配:
识字率单位可以用达到特定测试分数的学生数量衡量,科技创新单位可以用理工科毕业生数量衡量。
从模式I到模式II,每失去1个识字率单位,获得2.5个科技创新单位。从模式II到模式III,替换比率是1:1.33。从模式III到模式IV,替换比率是1:0.75。
如果1个识字率单位的价值等于或大于2.5个科技创新单位,应选择模式I;如果价值在1.33到2.5之间,选择模式II;如果价值在0.75到1.33之间,选择模式III;如果价值低于0.75个科技创新单位,选择模式IV。
最优选择是使社会对识字率和科技创新的边际替代率等于项目间的边际转换率。

例如,一个城市如何在市中心商业区X和郊区住宅区Y之间分配警力预算。两个区域人口相同,但Y区犯罪率更高。假设两个地区的犯罪预防都存在递增成本。
可能的目标包括:
不同目标导致不同的资源分配方案。纯效率目标要求两个地区的犯罪预防边际成本相等(F点)。但如果社会更关注商业区的犯罪,最优解可能在G点,此时向商业区倾斜更多资源。
回到帕累托效率的定义,一个项目如果能使至少一个人受益而不伤害任何人,就是有效率的。但很少有项目能满足这个严格条件。
考虑一个成本10万元的道路项目,由甲、乙、丙三人各负担3.33万元。甲和乙各获得5万元效益,丙只获得3万元效益。总效益13万元超过总成本10万元,按简单加总原则项目可行。但丙遭受净损失,严格的帕累托最优条件被违反。
为处理这种情况,有人建议放宽效率概念:如果获益者(甲、乙)能够补偿损失者(丙)并仍然比项目前更好,项目就是有效率的。在这个标准下,净收益3万元的项目被认为是有效率的。
但丙不会从“可能得到补偿”中获得安慰。这导致进一步要求:为了项目有效率,补偿必须实际支付。项目是否有效率因此取决于效率如何定义。
考虑两个项目:项目I在高收入社区建设体育场,项目II在低收入社区建设相同设施。假设成本和使用水平相同。
如果我们测定项目对用户的价值,高收入社区会设定更高价值,仅仅因为他们有更强的支付能力。这建议项目I价值更高。但社会考虑可能支持相反结论。穷人社区花费的一元钱可能被赋予更高社会价值,使项目II更受青睐。
这个问题在社会认为最优分配状态已经存在时不会出现。此时基于消费者需求的项目估值从社会观点看也是最优的。但如果现行分配不是最优的,社会评价就会偏离私人评价。
如果使用分配权重,必须在“目标函数”中明确规定,该函数定义了要最大化的社会福利。一般形式为:
其中个人1到m的收益G和损失L被赋予权重α,个人n到z被赋予权重β。分组可能按收入档次、地区或其他与政府目标函数相关的特征。
确定合适权重集合的困难在于缺乏明确指导。除了返回前面讨论的哲学问题,已有尝试从过去行为的证据中推导这些权重。
比如,通过比较过去的项目决策与纯粹基于效率分析(不考虑分配权重)的结果,可能获得线索。或者基于个人所得税分析权重,假设国会在设定税率时意图按照平等牺牲原则分配所得税负担。
虽然推导社会收入效用函数困难,政府明确声明其打算使用的函数可能是可取的。下表可以作为例子:
项目的效益和成本可以根据它们影响的群体相应加权。这将允许成本效益分析和税收负担分配处理中分配权重使用的一致性。
在中国,公共项目的效益与成本同样存在明显的时间分布。例如,义务教育的投入和农村医疗卫生的改善往往立刻见效,而城市地铁、南水北调、西电东送、生态修复等大型基础设施则需要几十年才能充分体现其经济和社会回报。因此,合理进行时间价值分析、选用合适贴现率,是科学评估和排序各类公共投资项目的关键。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众多,不同贴现率的选取可能极大影响项目排名。例如,中国交通运输部在“十三五”期间分别评估了高铁建设与快速路网改造等多类项目。下面以简化版数据作示例,直观展示贴现率对结果的影响:
项目期限越长(如高铁A),贴现率提高对其预期收益现值的影响越大。同一项目,在4%贴现率下为优选,在8%时可能就成为劣选。在我国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时,“合理贴现率”选择关乎千亿级投资的优先级和经济社会效益。
可以看出,贴现率越高,长期项目吸引力越小。对于人口收缩、财政约束地区,适度降低贴现率可更好激励综合社会效益明显的基础设施长期布局。
我国有关部门(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多年以来基本沿用由《投资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等规范提出的社会贴现率参数,主要逻辑包括:
除了资本市场的“贷款-投资”渠道,我国还广泛运用财政转移支付、专项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多元机制。有时政府项目并非直接挤出私人投资,而是引导社会资本,产生乘数效应。例如:
在财政资金有限、项目储备众多背景下,科学测算资金的机会成本更为重要。例如:
中国税制结构(如增值税返还、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人所得税调节)对项目净收益与资本成本分布存在显著影响。有些重大项目免征部分税收,实际社会机会成本低于一般市场融资。“税收经济评价”日渐受到政府投资部门重视。
近年来,我国在贴现率与资本机会成本评估领域不断深化改革:
实际操作中,合理贴现率的遴选,不仅要考虑经济学理论,更需契合中国的现实国情与发展阶段。随着居民储蓄率、资本回报和市场化进程的变动,未来贴现率标准仍会不断优化和细化。

公共项目规划与私人投资一样,普遍面临着高度不确定性。现实中,项目能否达到预期效益,往往受制于外部环境和内部执行等诸多变数。例如,高铁网络的建设依赖于区域人口与经济增长预期,保障房项目需评估未来城市化速度,武器装备项目则关乎未来技术与战略演变。对于疫情、政策调整、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黑天鹅事件,项目风险更为突出。
通常,风险的量化分析可通过赋予各种可能结果以概率权重,并计算期望效益(E(B)),即:
其中 。若决策者已知各情境概率,可据此得出项目的期望净效益,并对比不同选择的优劣。
但现实中,很少能准确获取概率分布。此时,分析师可能会利用最大最小法、后悔值法、敏感性分析或博弈论中的混合策略等方法辅助决策。此外,由于人们普遍存在风险厌恶心理,实际决策时更偏向于稳定收益而非高波动回报。在行为经济学框架下,“确定性等价物”往往小于相同期望收益的不确定项目。比如,相较于50%机会获得1500元与50%机会获得500元(期望同为1000元),大多数人更愿意接受直接获得1000元的方案。这种风险厌恶在公共项目中同样显著,尤其在涉及重大民生、国家安全的投资决策时。
公共项目还可通过多种手段分散和管理风险。例如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增加保险保障、设立应急专项资金、引入外部评审论证以及阶段性审核调整等,都有助于减弱由于不确定性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对风险影响较大的关键参数可开展情景模拟和蒙特卡洛分析,提升评估的可靠性。
成本与效益的估算之所以复杂,核心在于它们均具有时间动态性。很多投资项目的效益期在多年甚至数十年后才兑现,相关成本(如运营、维护、环境治理)亦持续发生。对于水利、电力、交通、生态修复等周期长、影响广的项目而言,未来社会经济结构、技术进步、政策变化都会对成本收益结构带来深远影响。
在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和资源要素价格经常发生剧烈变动。例如,早期设定的劳动力影子价格,可能由于产业升级和人口流动逐步接近市场工资水平。土地、能源、环保等资源要素也存在显著的“价格扭曲”与随时间调整现象。因此,项目评估需动态跟踪这些关键变量,并根据阶段性实际情况调整参数假设。
现代成本效益分析强调全过程动态管理。包括定期开展后评估、建立反馈机制、适时调整原定目标和假设、引入实时数据分析等。以中国近年来的基础设施投资为例,政策已逐步要求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评审框架,实现立项—建设—运营—退出等各阶段的连续评估和风险管理。
制定公共投资决策需综合把握效率、公平、时间价值与风险等多重因素。除传统的静态成本效益分析外,还应重视动态变化和风险管理,将政策反馈、社会价值、行为反应等融入评估体系。最终,科学完善的决策不仅依赖模型分析,更依赖政治协商和社会共识的达成。
通过系统掌握以上公共支出评估的核心原理和方法,不仅能够提升政府在多变复杂经济社会环境下的科学决策能力,还可促使资源配置更趋高效与公平。在具体实践中,这些理论框架兼具普适性和适应性,既适用于大型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重大投资项目,也为日常公共政策设计和绩效评估提供有力指导。同时,随着社会需求、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不断演变,公共支出评估方法也需持续创新和完善,强调多元价值和动态管理,从而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可持续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