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选集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悲凉 并非单纯的悲伤,而是一种带有审美意味的忧郁感受。开篇以“清、静、悲凉”三字定下全文的情感底色,“悲凉”在这里指的是秋天特有的那种萧瑟与苍茫,既有失落,又有沉静,类似于古诗里“秋风萧瑟天气凉”的那种意境,不是让人痛哭的悲,而是让人沉默的凉。
落蕊 槐树花凋落后散在地面的细碎花瓣与花蕊。文中写“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脚踏上去没有声音、没有气味,只有极细腻的触感——这一笔抓住的不是视觉上的壮观,而是触觉上的轻微,恰好吻合北国之秋那种无声无息的落寞气质。
息列索落 拟声词,描摹雨点密集落下时细碎而连续的声响,带着秋雨特有的阴冷与缠绵。这个词读起来本身就有一种湿漉漉的感觉,四个字摹音精准,把北方秋雨骤来骤去的那种状态写得非常生动。
潜意识 指人在不自知的情况下产生的心理感受。文中说扫帚留在灰土上的丝纹,让人“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意思是那种惆怅并非刻意去找,而是自然涌上来的。郁达夫把这个现代心理学概念融入散文,说明他追求的是一种真实而非刻意营造的情感体验。
秋士 古代用来指代那类怀才不遇、时运不济、又对秋天怀有特殊感慨的文人形象。古诗文中常见“悲秋”的传统,背后正是一批这样的“秋士”,他们把自身的郁结寄托在秋天的意象上,以秋言志,以秋抒怀。
颓废 在本文语境中并非现代口语里“生活懒散”的意思,而是指情感上的衰落与凋零倾向,即那种伤秋、悲秋的文化心理。批评家所说的中国文人“带着颓废的色彩”,指的是他们作品里普遍流露出的感伤气息,而非生活态度上的堕落。
“落蕊”“息列索落”这类词,初读时可能觉得陌生,但放回原文的语境里再读一遍,往往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遇到生僻词先不要跳过,试着联系上下文猜测意思,再查字典核对,这是读散文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郁达夫,1896年生于浙江富阳,原名郁文,字达夫。他自幼家境困难,青年时期赴日本留学,在异国度过了将近十年的漫长岁月,深受日本自然主义文学影响,回国后与郭沫若等人共同创立了创造社,成为五四新文学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他的散文有一种罕见的坦白——情感从不遮掩,喜怒哀乐都直接写在纸上,读来像是在看一个人把自己的内心剖开给你看,不加修饰,却因此格外真实。
《故都的秋》写于1934年。那时郁达夫已离开北平多年,定居杭州,表面上生活平稳,内里却始终有一种飘零之感。北平对他来说不是普通的地方,那座城市沉郁的气质和他自己的性情极为相近,是他精神上的一处依靠。1934年的夏末,他专程北上,在阔别已久的故都停留了一段时间,这篇文章便是在那段日子里写就的。文中那种久别重逢、百感交集的心情,贯穿始终,读者即使不了解背景,也能感受到那份深藏在字句里的眷恋。
理解这篇文章,有一个细节值得留意:文章题目叫“故都的秋”,而非“北京的秋”或“北平的秋”。“故都”二字,多了一层沧桑——那是一座曾经作为都城、而今已不再是政治中心的城市,郁达夫用这两个字,把自己对这座城市复杂的情感悄悄藏了进去。
整篇文章可以分成四个层次,层层递进,读来浑然一体。
第一层是开篇的总起。作者一开口就亮出了全文的核心:“清、静、悲凉”。这三个词不是泛泛的修饰,而是郁达夫对北国之秋精准的情感提炼。紧接着他以南国之秋作陪衬,说南方的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体会不到十足的秋意,就像半开的花、半醉的酒,差了那么一口气。这一对比,还没正式写景,读者心里就已经被勾起了期待。
第二层是文章主体,郁达夫用五幅各具特色的秋景图,把故都的秋一笔一笔地摹画出来。第一幅是“院落秋晨”,写一个人在破院子里泡茶独坐,仰望高远的碧天,静对牵牛花,秋意从一杯茶的热气里慢慢散出来。第二幅是“槐蕊晨扫”,写落蕊铺满地,脚踩上去无声无味,只有极细腻的触觉,以及灰土上留下的扫帚丝纹,那种清闲与落寞,写得极为克制。第三幅是“蝉声断续”,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处处可闻,简直像家养的虫,这细节既写出了北平的安静,也写出了那种声音里隐藏的衰意。第四幅是“雨后话凉”,写秋雨骤来骤去,都市闲人在桥头相遇,用拉长的调子互答“天可真凉了”,那几个字里有整个北方秋天的气味。第五幅是“枣树秋实”,写枣子在细叶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正是秋天最饱满的时候,一过这段时日,西北风就要来了。
第三层是一段议论。作者从个人感受跳开,谈到中外文人对秋天的共同情感,引出“秋士”的概念,说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格外深厚,而这种深味,非要在北方才能真正感受得到。这段议论看似闲笔,实则是作者在为自己对故都之秋的痴迷作注解——不是个人的怪癖,而是一种古已有之的文化情怀。
第四层是结尾。先以“黄酒与白干、稀饭与馍馍、鲈鱼与大蟹、黄犬与骆驼”四组比喻,将南北之秋的差异说得形象又痛快,再以“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作收,把全文的情感推到了最高点,余韵悠长。
五幅秋景图的排列不是随意的。从院子里的独处,到街头的落蕊,到空中的蝉声,到雨后的闲谈,再到果树的秋实——作者由内而外、由静而动,把一个完整的故都秋日生活空间勾勒了出来,读者跟着他的视线走,仿佛也在那座城市里住了一段时日。
《故都的秋》写的是秋,落的是情,最终说的是一种特定的人生感受与文化认同。
文章的一层主题是对故都的眷恋。“故都”二字本身就带着时间的重量,郁达夫写北平的秋天,不只是在写自然风景,更是在写一座城市留给他的记忆与气息。那些院落里的牵牛花,街道上的落蕊,桥头闲人的只言片语,都是他与这座城市之间的私人联系。他不远千里赶来,只为“饱尝一尝”这秋味,这份执念,是思乡情感的另一种表达。
更深的一层主题,是作者对“悲凉之美”的肯定与追求。郁达夫并不认为秋天的萧瑟是一件令人难受的事,恰恰相反,他觉得那种“清、静、悲凉”才是秋天最真实的味道,南国之秋因为太温软、太轻盈,反而失去了秋该有的深度。这种审美取向,带着浓厚的文人气质——不追求热闹与明亮,偏爱沉郁与苍凉,在萧瑟里感受一种别处找不到的安静与真实。
两者合在一起,构成了文章最核心的情感:一个带着漂泊经历的文人,在故都的秋天里,找到了与自己内心深处某种气质相契合的美,那种美让他甘愿折寿来换。这不是悲观,而是一种深沉的珍视。
读这篇文章,不能把“悲凉”简单理解为“悲伤”。郁达夫眼中的悲凉是一种审美体验,就像欣赏一幅用墨色画就的山水画,不是因为它快乐,而是因为它深沉、真实、有分量。这个区别,是读懂这篇文章的关键。
郁达夫写散文,从不掩盖主观情感,这篇文章的每一种手法,都是情感在驱动,而不是技巧在炫耀。
文章最根本的写法是以情驭景。他写的景物,从来不是客观的描述,而是带着作者情绪的风景。同样是牵牛花,他要“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还要“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秋草使作陪衬”——这哪里是在描写,分明是在按照自己的审美偏好布置一个心里的场景。这种主观介入,让文章里的每一处风景都带上了鲜明的“郁达夫色彩”。
南北对比贯穿全文,是文章最重要的结构性手法。开篇用南国之秋的“润”和“淡”来反衬北国之秋的“清”和“静”,结尾用四组生活化的比喻作终极对比。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对比并不是在贬低南方,而是用“程度差”来凸显北国之秋的独特质感——就像用稀饭去对比馍馍,不是说稀饭不好,而是说两者给人的感受截然不同。
直接抒情与寓情于景的交替使用,让文章的情感节奏有张有弛。开篇和结尾都是赤裸裸的直抒胸臆,“清、静、悲凉”“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感情鲜明,读来有力。而五幅秋景图则把情感藏进细节里,让读者自己在落蕊、蝉声、秋雨中感受那层悲凉,不说破,反而更耐人寻味。
好的散文往往在“说”与“不说”之间找到平衡。郁达夫在直接抒情的段落里毫无保留,在写景的段落里却把感情藏得很深,这一张一弛,正是这篇文章读来既有冲击力、又有余味的原因。
郁达夫的散文语言,有一种旧式文人的底子,又带着现代白话的流动感,两者融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质地。
文中的长句绵延铺陈,是最显眼的语言特点。写院落秋晨那一段,从“泡一碗浓茶”写到“向院子一坐”,再到仰望碧天、听驯鸽飞声、细数日光、静对牵牛花,一口气不停,情绪随着句子缓缓流淌,有一种旧式散文的舒展气韵。这种长句的写法,不是故意卖弄,而是作者情绪本身的节奏——那种悠长的感受,用短句是装不下的。
主观色彩极为浓厚,是郁达夫散文的标志性特征。文中直接写出“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毫不客气地表达个人偏好;写到落蕊让人感到“落寞”,是他自己的感受,并非客观陈述。这种强烈的“我”的在场,让文章读起来像一封私人书信,拉近了和读者之间的距离。
叠词与拟声词为文章增添了音韵上的质感。“疏疏落落”“混混沌沌”“息列索落”,这些词读出声来,本身就有一种散漫、凉意的节奏感,和秋天的氛围高度吻合。尤其是“息列索落”四个字,拟声精准,既写出了秋雨骤降的声音,也写出了那种雨声带来的寒意。
叠词的妙处不只在于好听,它能强化一种程度感和氛围感。“落落的秋草”和“疏疏落落的秋草”,给人的画面是不一样的——后者让那几根秋草之间的空白都变得可见了,寂寥感也随之出来了。
A. “清、静、悲凉”是作者对秋天的批评,说明北国的秋天令人不舒服
B. “清、静、悲凉”三词概括了北国之秋的特质,也奠定了全文的情感基调
C. 作者用这三个词说明北国的秋比南国的秋更加寒冷
D. “悲凉”表明作者当时心情极为低落,对北平的秋天并不喜欢
答案: B
解析: “清、静、悲凉”是全文的核心词,既是北国之秋在感官上给人的体验,也是作者情感上的共鸣。这三个词贯穿全篇,奠定了文章沉郁、深厚的感情基调。选项A和D理解方向相反,作者对这种悲凉是欣赏和珍视的,并非批评或厌恶;选项C把“悲凉”理解为气温,偏离了文学语境。
A. 视觉
B. 听觉
C. 嗅觉
D. 触觉
答案: D
解析: 这句话先否定了听觉(“声音也没有”)和嗅觉(“气味也没有”),最后落在“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上,重点写的是脚踩在落蕊上那种细腻的触感。这种写法以否定来衬托肯定,反而把触觉的细微感写得更加突出,体现了作者对北国之秋那种“无声无息却真实存在”的悲凉感的精准捕捉。
A. 说明南方的食物和动物不如北方的好
B. 用生活化的对比,形象地写出南北之秋在浓度和分量上的差异
C. 表明作者喜欢北方的饮食文化,不喜欢南方的生活方式
D. 用夸张手法,说明北国的秋天比南国的秋天美一百倍
答案: B
解析: 这四组比喻都是“清淡之物”对“浓烈之物”的比较,前者对应南国之秋,后者对应北国之秋。作者想说的不是好坏,而是“分量”和“浓度”的差异——南国之秋如黄酒、稀饭,轻柔但不够劲道;北国之秋如白干、馍馍,厚实且有嚼头。这种生活化的比喻,把一种抽象的审美感受说得具体又痛快。
A. 槐树落蕊铺满地,脚踩上去无声无味
B. 都市闲人在雨后桥头互道“天可真凉了”
C. 秋蝉的嘶叫处处可闻,像家家户户养的家虫
D. 大雁南飞,长空雁叫,映衬出北平秋日的辽阔
答案: D
解析: 文中描绘了五幅故都秋景:院落秋晨、槐蕊晨扫、蝉声断续、雨后话凉、枣树秋实。选项A、B、C分别对应其中的槐蕊、秋雨、蝉声三幅,均出自原文。大雁南飞是传统诗词中常见的秋天意象,但并未出现在这篇文章里。
答案: 作者选取这些日常而平凡的场景,是因为它们更贴近普通人真实的生活体验,也更能传达出他所追求的那种“清、静、悲凉”的秋味。名胜古迹固然壮观,但观览时往往带着一种特意去欣赏的距离感,而破院子里的一杯浓茶、街头扫蕊的丝纹、桥头闲人随口说出的“天可真凉了”,这些细节是生活本身的纹路,更容易让人安静下来,真正感受到秋意的渗透。此外,郁达夫写的不只是北平的秋,而是“他眼中的北平的秋”,这些细小的日常场景,是他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情感过滤后留下来的印象,带着强烈的个人色彩,读来更有真实感和感染力。
解析: 这道题考查散文选材的用意。好的散文不在于题材多宏大,而在于作者能否在普通的事物里写出独特的感受。郁达夫刻意回避名胜,选取日常,正是为了让情感的表达更自然、更真实。
答案: 开头的“不远千里赶来”是一种渴望与期待,情感是向前看的,带着某种跃跃欲试的劲头,像是一个人知道前面有什么好东西,迫不及待地想去尝一尝。这种情感是轻盈的,还没有被满足,只是一种蓄积的期待。结尾的“愿意折寿换留秋”则完全不同,这是经历了整篇文章里的院落独坐、落蕊触感、蝉声、秋雨和枣树之后,情感已经被充分体验、充分消化,最终升腾为一种近乎痴迷的珍视。用寿命来换,说明他不是随口一说,而是真正地、彻底地被这种秋天抓住了。两者合在一起,构成了一条清晰的情感弧线:从期盼到沉浸,再到深切的不舍留恋。
解析: 这道题考查对文章整体情感走向的把握。散文的情感往往随着内容的推进而不断加深,开头和结尾的呼应,是理解一篇散文情感结构的重要切入点。